柯辦竊聽案 民進黨向北檢提三質疑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上午要求偵辦柯辦竊聽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
和承辦檢察官黃碧玉提出三項質疑:一、楊有沒有介入個案偵查、
指揮辦案,若有,理由為何?二、楊、黃兩人有無為此案向法務部長羅瑩雪報告,
羅的指示是什麼?三、楊、黃兩人是否為此案向總統馬英九報告,總統的指示是什麼?
黃帝穎更直指北檢偵辦此案的諸多異常之處,凸顯檢方對本案早有「政治心證」,
他說,依照正常程序,在受理案件後,應先針對事實做釐清,
但北檢卻馬上就立案偵辦;檢方早有「自導自演」的心證,不過,
台北地方法院25日發佈新聞稿中,說明檢方證據不足,
無法證明兩位徵信業者知悉或參與本案,又何來認為柯辦助理涉案?
遺憾的是,檢方無視於北院提出的理由。
黃帝穎說,交保通常是犯罪嫌疑重大,作為羈押的替代作為,
若沒有證據證明業者涉案,何來聲請交保?除了政治理由外,
找不到其他的理由,相反的,比照之最高檢察署前檢察長黃世銘之前
即因就個案向總統報告而涉及洩密案遭判刑確定,
他呼籲楊、黃兩人應出面說明是否有違法向總統和法務部長報告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