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之銘言:
: 不知道台灣對於美國派軍隊準備鎮壓暴民有什麼看法
: 原來用警力還不夠 別跟我說國民兵是屬於警察的一種
http://tinyurl.com/pllnorp
從維基的描述來看, 介於警察與軍隊之間的單位,
受到美國憲法承認, 可由州長指揮的單位。
: 理所當然? 白色恐怖?
: 好家在的是
: 美國沒有奇杷的法官
: 好啦~
: 台灣的暴民是溫和的
: 所以台灣的警察驅離溫柔的學匪是血腥鎮壓 XD
竟然拿美國這種允許人民買ak47的國家跟台灣比,
我開始懷念該晃薑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