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個選舉法律豆知識。
特別提醒法律吱識不太夠的崩潰吱們,勿忘成大學姐喔。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091514.shtml
28日晚上10時以後 不得以line拉票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即時報導】
2014.11.26 03:27 pm
屏東縣選委會提醒選民一次進入投票所後,就必須完成五種選舉,不得分次進入。
記者翁禎霞/攝影
屏東縣選委會今天指出,年底五合一選舉即將登場,依選罷法規定,28日晚上10時以後就
禁止一切選舉活動,包括簡訊拉票或以line 群組向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拉票,都是違法
行為,違者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罰款。
時下通訊軟體流行,選委會特別提出警告,28日晚上10時以後及投票日當天,政黨及任何
人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這段時間除了傳統媒體如報紙、電視等廣告一律禁止外,網
路上也不得有拉票行為,更不能以line群組向特定多數或不特定多數拉票,以免觸法。
不過也有選民擔心在這段時間,是不是連候選人臉書按讚都觸法?選委會主委黃肇崇表示
,網路拉票行為一旦經人檢舉,會依個案情況認定。
【2014/11/26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