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本人陳昱宏對onlyself的文章公開道歉

作者: palindromes   2014-11-28 02:13:11
本人 陳昱宏
對 ID: onlyself
針對PTT文章編號52664中的推文
※ 引述《onlyself (不可多言)》之銘言:
http://ppt.cc/
黃敏惠的兒子要大家不要投給國民黨.....
這算是打了老媽的臉嗎?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本人在不了解就推文,如下:
→ palindromes: 造謠吧 這不是她兒子阿
→ palindromes: 好像有點像....= =
→ palindromes: 我還是認為不確定就別亂講
在推文前,本人未加查證和徹底了解事情便說人"造謠",實在非常不好的行為。
造成 onlyself名譽受損,人在此公開鄭重向onlyself道歉
對於本人在 HatePolitics版對onlyself的行為
希望能得到原諒,此後本人會謹言慎行外 並更小心謹慎的發文以及推文
道歉者 陳昱宏 2014/11/28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11-28 02:14:00
有認錯有推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28 02:14:00
有本名有推 上次那個...只敢打ID
作者: palindromes   2014-11-28 02:14:00
我真是白目= =
作者: freeway1023 (自由公路)   2014-11-28 02:15:00
(非針對任何人)這樣就道歉....那一天到晚造謠文洗版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28 02:15:00
推一下,只是你下面有跟人對嗆嗎?這樣就需要道歉?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2014-11-28 02:15:00
真是好孩子,竟然還道歉...你學柯P不就好了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4-11-28 02:16:00
這根本告不成,你被嚇嚇就道歉了,哈哈
作者: palindromes   2014-11-28 02:16:00
錯就是錯 對不起 onlyself 讓你造成負擔
作者: QuantumFoam (量子泡沫)   2014-11-28 02:17:00
這是一種對自己的人生認真的態度,有底線,值得推崇
作者: waidozen (劍膽琴心)   2014-11-28 02:17:00
有必要嗎 不會是訟棍吧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11-28 02:17:00
應該就是被告了所以道歉吧
作者: palindromes   2014-11-28 02:18:00
Q_Q 該道歉就道歉
作者: LaoEr (老二)   2014-11-28 02:18:00
要告還是能告啦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28 02:19:00
我純推態度,但看起來很莫名
作者: LaoEr (老二)   2014-11-28 02:19:00
反正跑法院也不是什麼好事 吞下去就算了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11-28 02:21:00
雖然覺得是好示範但..真的有點莫名!? XD
作者: TaipeiKindom (微軟基本教義激進份子)   2014-11-28 02:23:00
完了 我不知道要被告多少次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11-28 02:25:00
拍謝問一下,陳昱宏這個名字怎麼好像很熟呀?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4-11-28 02:25:00
蛤? 這有道歉的需要嗎? 也太容易受驚了吧?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11-28 02:26:00
學連爺爺:跟關心我的朋友道歉就好啦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4-11-28 02:26:00
雖然是個蛆,但這個也告會不會太那個了一點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1-28 02:27:00
原來本版是不能筆誤的,大勝,不過政黑幹嘛這麼嚴肅?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4-11-28 02:27:00
這種言論內容最好會成案啦
作者: bemyself (self)   2014-11-28 02:30:00
你道歉 已經贏了
作者: palindromes   2014-11-28 02:31:00
另外很感謝版主 教我怎麼發道歉文
作者: bemyself (self)   2014-11-28 02:32:00
大家都知道誰的問題比較大 XDDDD
作者: Raimu (萊姆)   2014-11-28 02:33:00
不用學段宜康直到選完都不發文嗎! (誤)
作者: WBC5566 (世界經典5566)   2014-11-28 02:38:00
政黑這麼嚴肅就不有趣惹
作者: Raimu (萊姆)   2014-11-28 02:40:00
我看原文都被刪了 你這該不會是假道歉真備份吧XDDDD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28 02:41:00
欸,拿同學作業去交的人也懂是非啊?
作者: iqnine ( )   2014-11-28 02:52:00
偷作業之神
作者: cktmac (mac)   2014-11-28 03:25:00
不用道歉啦,說你吹牛吹過頭就好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28 04:18:00
推道歉,不過這個o開頭的似乎很愛惹事生非呢用google查ptt和他的ID還看得到不少事證
作者: Money ( )   2014-11-28 04:39:00
本版版友是敢勇於認錯,不像某些人,惡意栽贓別人不道歉就算了,還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作者: WP1 (vvp一)   2014-11-28 06:52:00
真名道歉給推
作者: hayashi91 (林91)   2014-11-28 08:20:00
陳昱宏 哈哈 這個我好像認識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1-28 08:25:00
推一下 有具名道歉有擔當 上次那個誰道歉不付本名的
作者: jhoc (jhoc)   2014-11-28 08:54:00
推一下
作者: GimO (Gimo)   2014-11-28 09:13:00
加油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11-28 09:16:00
這個不用道歉啦 從你前後文 對他到底有什麼名譽毀損y也沒造成什麼負擔啊
作者: kevinduh4 (ㄉㄐ)   2014-11-28 09:30:00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4-11-28 10:35:00
onlyself喔,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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