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11-29 15:27:10※ 引述《manlike ( )》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69660
: 罷免蔡正元上午飆破1萬5千人連署!
: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今天是九合一選舉投票日,一早的大太陽讓民眾投票十分踴躍
: ,間接帶動罷免立委的連署狀況。推動罷免立委的「割闌尾計劃」今天上午宣布,罷免內
: 湖南港區的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今天上午的連署保守估計飆破1萬5000份,許多連署攤位
: 甚至來不及加印連署書,割闌尾也不斷調動志工前往內湖南港區支援。
: 割闌尾計劃發言人林先生表示,割闌尾今天與中南部的罷免團體設立「自由罷免示範區」
: ,在各大投開票所外募集罷免連署書、提議書。割闌尾日前透過網友投票,選定台北市內
: 湖南港區立委蔡正元、新北市淡水八里等六區立委吳育昇,以及新北市板橋區立委林鴻池
: 。
: 「蔡正元委員最近『卓越』的表現,讓我們的罷免連署書募集非常順利」。林先生表示,
: 蔡正元所屬的內湖南港區,民眾響應最為踴躍,割闌尾在內湖南港區的主要投開票所外設
: 置了38個攤位,今天一個上午就募集超過1萬5000份連署書,加上之前累積的5000份,總
: 共已經募集到2萬份左右,希望今天下午可以一舉超過3萬8939份的門檻。蔡正元選區內有
: 數個連署站的連署表格已經都被民眾簽完,目前正緊急加印1萬份。
: 林先生指出,上午台北市內湖區東新國小不斷出現警方驅趕割闌尾攤位的狀況,已經已派
: 律師前往處理。
: 在吳育昇選區(新北市淡水、石門、三芝、八里、林口、泰山)部分,林先生說,由於該
: 區幅員遼闊,割闌尾的人力只夠設置了20個攤位,不過民眾還是很踴躍,今天上午也募集
: 了近萬份連署書。吳育昇選區所需連署書份數為3萬7469份。
: 至於林鴻池選區(新北市板橋區),割闌尾指出,上午約募集5000多份,新埔國中一度要
: 排隊10分鐘才能等到桌子簽連署,民眾也相當踴躍。該選區所需連署書為2萬7677份。
: 林先生說,平常他們很難得有機會接觸到選民,所以就精算了中選會的送件、退件、補件
: 時間,讓3名被罷免立委的第二階段(該選區選民人數13%,30天內完成)連署都落在投
: 票日當天。除此之外,割闌尾也撒下重兵在人數最多的投開票所,並且分析該選區上次的
: 選民政黨傾向,將有限的志工人力儘量發揮。且在投票這天擺攤,大家投公職人員選舉選
: 票,都會帶身分證和印章,填寫資料比較不容易錯誤。
:
作者:
Dinki (captain)
2014-11-29 15:28:00樓上你...覺醒一半
作者:
hitoma 2014-11-29 15:29:00還要好好審核呢,小心不要又把死者抓來聯署了喲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11-29 15:32:00再扣掉二樓那種無效連署 不知道審核後 有效的會剩多少XD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4-11-29 15:33:00XD
作者:
rony98 (...)
2014-11-29 15:33:002012蔡11萬 DPP7萬8 親民黨4萬 選舉人數約30萬 50%+投票才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11-29 15:33:002樓XDD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4-11-29 15:34:00
是說他這幾個月和某D一直玩一直玩的成果?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5:34:00我貢獻了十份,順便試試看java寫的身分證字號產生機XD
作者:
rony98 (...)
2014-11-29 15:34:00過關 就算綠橘都出來罷免 你還要從蔡的選民挖3萬多人才行
作者:
manlike ( )
2014-11-29 15:38:00亂填的要小心...偽造文書...小心非帆哥去告二樓~~
我去投票的時候看到10個工作人員吧.不過沒看到有人去寫
作者:
manlike ( )
2014-11-29 15:39:00亂用別人的身分證字號...你知道會犯什麼罪嗎?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11-29 15:40:002f讚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5:43:00吱吱悲憤XD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4-11-29 15:43:00沒辦法 政黑蛆就是這副德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9 15:45:00呵呵, 怎麼抓快來教大家啊 XDDDDD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9 15:46:00有人自己把罪證講出來了 真勇者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11-29 15:47:00像是吱吱佔領議會這種就沒事了~~
寫林飛帆三個字,除非台灣就只有一個人叫林飛凡,不然是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5:48:00連偽造文書罪成立條件都不懂,吱吱崩潰
哪個林飛凡要出來告...更不要講你根本不可能找出那個
作者: phfd2013 (網滋) 2014-11-29 15:50:00
二樓gj
再退一步講,你簽林飛帆根本不構成偽造文書的要件除非你簽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1-29 15:53:00人家2樓藝名取林飛帆不行嗎?
有沒有法律效力文件可以自願被關:我林飛帆自願永久監禁
作者:
RolfP (洛夫)
2014-11-29 15:55:00大概在檢方那邊就打回來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6:05:00構成要件都不懂,枉費我國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