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關於說要切腹的那個里長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1 09:54:48
原文再度啃光光
說實話我本來不怎麼喜歡呂秋遠 不過人家也寫的出這種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944336615&fref=nf
呂秋遠
7 小時前 ·
我是應該去睡了,因為明天八點就得教書。但是自強里里長的事件,我認為還是得說說。
他確實承認在選前說過,柯文哲選贏,他就要「切腹自殺」。而他現在也信誓旦旦的說,
他會履行承諾。
這種選舉話,聽聽就好,請不要繼續在網路上酸人家。不是因為他是老人、不是因為他
是里長、也不是因為柯先生都選贏了,沒必要這樣。而是因為,選舉對於某些人來說,
確實會刺激情緒,導致憂鬱或躁鬱的問題,這時候可能會導致有過激的行為產生。沒必
要用嘲諷的口氣要人家履行承諾。
沒有任何事情比起生命更珍貴。
況且,現行法律雖然沒有從正面規範人可否處分自己的生命,但刑法第二七五條第一、
二項規定:「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由此可見,生命已超越個人自己決定自由的
範圍,不但以自殺的方式侵害生命法益,是違法的行為;協助決意自殺者自殺,也是犯
罪的行為,這就是所謂的「教唆自殺」。例如某人債台高築,而朋友勸他自殺來躲避討
債,以免累及家人,後來這個某人真的自殺,朋友就會成立刑法第二七五條第一項之加
工自殺罪。
我們怎麼知道,老先生會不會因為網路上的霸凌(希望人家履行承諾,這種行為真的叫
做霸凌!)弄假成真?而各位,就算老先生自殺未遂,鼓勵自殺的行為也是犯法的。
面對生命,請嚴肅以對,不要開玩笑,過頭就變成刻薄,而且觸犯刑法了。
感想:
我第一次在呂秋遠的FB上按讚 各位閱讀過呂律師的文本後還要繼續的就繼續吧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09:55:00
pinkkate: 我就一定要追著那個里長看有沒有後續動作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12-01 09:56:00
轉彎力道也不容小覷ZZZZ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2-01 09:57:00
我第一篇推文就講了 出來宣布做公益 斷章取義 加油好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1 09:57:00
看看本版一堆勝選者嘴X的模樣 我發自內心的說:拜託請繼續喔 開始轉彎了XD真的那個里長不要出事啊 出事了PTT一堆文章其實都很危險
作者: pan46 (pan)   2014-12-01 10:00:00
這里長太認真了 這邊也沒逼人吃樹啊 還是好好工作吧0.0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00:00
50771 已備份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2-01 10:02:00
備啊XD 50776記得無視啊 你會備我不會?50760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1 10:07:00
秦王:你的氣在亂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08:00
嗯嗯~總比有危險會坐牢好~(不是說不理我了嗎?管我幹嘛?)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2-01 10:10:00
都忘記看ID了=.= 不好意思不予以理會啦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19:00
知道錯就好 下次回文別太超過 坐牢可就不好笑了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4-12-01 10:34:00
學世間情賭跳海就好了嘛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42:00
不過也蠻感嘆的啦~選前說自己很努力上班要工作~自己是台北人不想管別的事~講沒兩句就傲嬌中離~選後居然推文時間比我還多~還可以開始評論起其他選區下指導棋~一來一往真是經典之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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