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這個貪污犯 有罪確定是確定的事實 已有案件三審定讞
我認為陳水扁有罪 我也認同應該把陳水扁關滿刑期
不應該以任何理由為他脫罪
所謂保外就醫 也應該由官方認定 而非民間喊話決定
事實上,我認為陳水扁的病都是慢性病,功能退化,並無保外就醫的急迫性
讓陳水扁服刑完畢,才是尊重法治的表現。
假如挺扁的民眾或某些在野黨人士感到不滿,想要『政治解決』
那很簡單,民進黨就好好選2016,例如蔡英文當選總統,她自然可以行使總統特赦權
現在離2016只剩1年半,老實說也沒多久,急什麼呢?
那麼想放阿扁,而且想要用政治解決,那就等民進黨再執政再說吧
自己去特赦他,政治後果自己全權負責,這才是責任政治
就像當年福特特赦尼克森一樣,福特就競選連任失敗了,這就是他付出的政治代價。
而不是打著藍綠和解的名號,行踐踏法治之實,這是我所無法接受的
我個人的立場是,阿扁有罪,他應該被關滿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