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ydoze (dorydoze)》之銘言:
: 國民黨他媽的不要再秀下限了!!
: 我還真不知道
: 開放美牛、倒閣案、核四公投、兩岸服貿協議、試委監委人事同意權
: 這麼多法案你都給我用黨紀玩
: 你還好意思整理出來開記者會
: 當國家機器是你國民黨的遊戲機喔
: 可以讓你們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
: 幹!!!
其實我認為民意代表無論是對人事案或是議決案 都應該公開其選擇
以利公民監督其代議行為。
所以個人是不反對要求強制亮票這件事情,因為這件事情是公民監督的範圍。
至於民代是否應該用黨紀要求遵從黨團或是黨中央的決議來投票
個人是反對的,這就是黨意凌駕於民意之上。
所以每個民代在任何人事案或預算案都應該公開其投票的選擇項目。
至於民代的選擇結果是否符合民意,就交給選民來監督啦。
如果該選區人民對該民代的選擇項目不爽,自然會透過罷免或是下屆不投它來處理
不遵守民意的民代。
至於黨意,黨要開除黨籍也不是說不行啦,就是要按照人民團體法的規範辦理,
召開黨員大會決議或是經過黨員直選的組成的評議組織來決定是否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