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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17:03 劉宥廷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期間,前立委邱毅、台北市議員林瑞圖多次在政
論節目上指控高市長陳菊胞弟陳武進「操控南部公共工程招標」,遭陳控告2人妨害名譽
;高雄高分院改判邱和林有期徒刑6月及5月確定,均得易科罰金。
邱毅、林瑞圖等2人在2012年7、8月間,輪番在政論節目涉嫌暗指陳菊胞弟陳武進是「南
部圍標集團首腦」並介入市府環保局對地勇公司斷料令,遭陳武進自己提出舉證,自訴控
告。
雄院審理,邱、林皆否認涉及毀謗犯行,並要求法院調閱林益世案偵查資料,證明自己所
言不是無的放矢;林瑞圖則說,因先接獲他人檢舉信函,後由高市府內部人員提供環保局
公文資料,獲知地勇公司斷料令轉折過程,上節目前已經過查證。
但承辦法官勘驗陳武進提供的電視側錄蒐證影帶,認定邱毅和林瑞圖多次在媒體上散佈不
實言論,已毀損陳名譽,分別依11次誹謗罪判處邱毅1年,另林瑞圖則依8次誹謗罪判處10
月,均得易科罰金。
邱、林2人不服1審判決向高分院上訴,他們在2審時指稱,節目上所言都是事實,內容可
受公評;合議庭審理也再度檢視電視側錄蒐證影帶,仍認定他們講述內容已毀損陳名譽,
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