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價格下跌,台電的電費是否要調降?電價公式要怎麼制定才合理?今(24)日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台電電價公式舉行公聽會,經濟部部長鄧振中、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均
表示,應該要賦予台電「合理利潤」6%,另外加上每度電新台幣0.1元的「每度重建成本
」,其合理性在公聽會引爆論戰。
在此公聽會中,鄧振中、黃重球均援引《電業法》第60條為依據,認為「電價的訂定,應
該能抵償電業營運成本,並獲得合理利潤」;並因應國際石化燃料波動,應將重建成本納
入公式。台北經濟學系教授王塗發則指出,台電是國營獨佔事業,過往因投資浮濫,設備
折舊、資本利息累計虧損新台幣2,278億元,現在不只要求營利,還要消費者另行支付「
重建成本」,如「剝消費者兩層皮」。
經長鄧振中原承諾刪重建成本
但王塗發指出,台電是國營獨佔事業,過往投資浮濫、無人負責,竟然想以法定公式將台
電的虧損轉嫁給老百姓。「這是對社會獅子大開口!」王塗發表示,台電要求在新公式中
並存合理利潤和重建成本,形同「剝消費者兩層皮」。
另外,因國際化石燃料價格波動,2006年台電產生虧損,累積2013年六月底累計虧損新台
幣2,278億元,台電認為應在新電價公式中納入「每度重建成本」新台幣0.1元。即使在在
本月18日的經濟委員會上,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重建成本「可以拿掉」,承諾不納入新電
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中,但台電仍堅持「每度重建成本」有其正當性。
台電「合理利潤」=全民埋單經營虧損?
「台電過度投資的問太多了,例如購煤弊案、民營電廠利益輸送、核四不當採購。」王塗
發表示,台電成本墊高的原因,當然包括國際能源上漲,但2008年之後,國際煤價大幅下
跌,比起三大過度投資的問題,國際能源價格的影響性,未必如台電所述得那麼大。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指出,台電採購弊案動輒以新台幣數十億元計,例如台電採購煤
炭的價格相較國際價格就溢價了8%,而在民間砲轟之後,黃重球才在任內公開近期採購數
據,但過去的數據沒有攤在陽光下,難以讓人民信服台電漲電價的合理性。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員黃士修則主張,台電是因為背負長年以來的凍漲電價政策負擔
才會導致虧損,但績效卻是世界名列前矛。雙方在公聽會上一度發生衝突,主席楊瓊瓔召
委甚至一度調停,提醒尊重會議秩序。
黃偉哲在接受《沃草》專訪時表示,「現在台電被社會要求降價時,就將獲利是否該回饋
全民、50年沒修改的《電業法》、電價公式三者綁在一起,這我們實在搞不懂!」黃偉哲
認為,台電內部營運問題不斷,現在要求獲利回饋給全民時,就把問題複雜化,並要求立
法院通過對台電有利的新電價公式,「欠缺正當性,實在無法說服人民。」
撰文:陶曉嫚,攝影:陳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