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elds5566 (盾牌56)》之銘言:
: 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26/443938.htm#ixzz3N1Zv8NQB
: 我想柯文哲在表達一件事
: 林北柯氏力就是強大
: 在座的各位政治人物都是廢物
: 你們想要做一個政策一個動作
: 都要花上好幾個月
: 我花八小時就KO
: 玲北甚至可以跳過議會就直接做完
: 而且誰奈我何
: 馬英九表示:我也想強硬過服貿 結果被檔死在立法院 囧
: 還被罵成黑箱 柯你的程序正義跑到哪了
其實我一直不瞭解為什麼有人會說拆公車道要經過議會同意,
明明這是屬於行政權的一部分,議會只能拿審預算跟法案來擋而已,
可是這次拆公車道的經費是台北市政府103年的預算,
而相關預算議會早就已經通過了,所以到底為什麼要議會同意啊?
地方政府每一年度的預算主要分為中央補助款跟自有財源(市款)
其中補助款是收支對列,也就是歲入編列多少,歲出也要編相同,計畫名稱要一致,
但拆除的經費一定是用市款支應,而市款預算的編列,
尤其是養護經費不會很明確指出這筆錢要維護哪條道路,
通常是編列一大筆經費,有需要是在簽請核可,
就如同業務費中買文具的錢,在預算書上所呈現的是一筆總額,
不會註明筆要花多少錢,紙要花多少錢,碳粉要花多少錢
這次的拆除工程,新聞上有看到穿著養工處服裝的人員出現,
應該很高的機率是用養工處的養護經費支應的,
所以台北市議員一直說沒有經過議會同意,真的是說給不知道的人聽的,
藍營議員如果真的要擋,
應該在11/29後趕快召開臨時會訂立「禁止拆除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自治條例」
這樣才是真有決心要保護這條公車專用道,
否則現在的鬼吼鬼叫只是在作秀而已
另外,對於李慶元所說的拆除公車專用道要審計部同意,
我只能說他是在鬼扯,以為亮出審計部就比較有知識嘛!
審計單位是事後審計,也就是針對行政機關執行的預算(決算)進行審核,
審計單位無法也無權在預算還未執行時表示意見,否則即是越權,
因此審計單位要查的是為什麼這條公車專用道可以擺了八年卻沒有啟用,
應該要查是否有人失職、違法,
所以李慶元的意思是要審計部(事實上是台北市審計處)去查馬英九跟郝龍斌嗎?
我只能說這些議員要作秀也要功課先做好啊!
ps:我非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議會的公務人員,
我只能以我服務的縣市運作方式來說明,
或許台北市有自己的一套作法也說不定,
柯市長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唯一「有錯」的地方就是不夠尊重議員,
昨天才會被炮轟,不過這應該是他上任前就會知道的,昨天就當做看戲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