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規避政府採購法史無前例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4-12-28 00:11:19
※ 引述《eliokky (F.C.)》之銘言:
: 然後這當然有通過議會審查,只是是在簽開口契約之前審查要編多少金額上限
: 而不是要實施工程之前,所以用開口契約沒有什麼規避採購法的問題
: 問題在用什麼名目去符合動用「開口契約」的條件
: 不過開口契約中肯定有『拆除易致災之建造物』這條,要拗也是說得過去
三、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
,且確有必要者。
四、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
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
六、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
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
者。
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
、金額或數量者。
他這個沒那麼簡單,開口契約是一個漏洞,原意是方便政府在處理一些不
可能預見的情況,比如天災或是重大傷亡或是施工設計有瑕疵等等,雖然
用拆除延伸這個理由可能可以混的過去,只是拆除本身有爭議,因為除非
是不可預見的因素否則你要拆除一個東西一定都要先做評估的,並不是市
長睡覺起來說好我們拆就可以拆的,通常是要把這個東西並入到下個年度
預算去,或是用其他工程追加的方式混過去
這和一般公司的做法不同,一般公司只要有權利者決定有錢就可以執行,
但是在政府方面不行,也不是說不行是沒那麼快....所以國軍出勤的機會
在近年不斷的上升
:
: 前面有人回了,道路養護也有開口契約,小弟才疏學淺不是學工程的不懂
: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那麼愛看紙本不看電子資料,明明就只是印出來而已
紙本在處理上會比電子檔困難,所以才要用紙本,像食安,如果是紙本公文
今天某些人講的門神可能就是姓蔡不姓馬了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4-12-28 03:25:00
承認想作秀立威"有效率"而迴避政府採購法 會難為情嗎?
作者: Clieff (悶)   2014-12-28 11:48:00
你以為工務局承辦人員是笨蛋嗎?預算和發包八成是先準備好等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4-12-28 11:57:00
郝早想拆了只是遲遲不敢動手 相關的規劃預算動支等應該早早做好等著主子一聲命下執行我覺得 柯p只是下決定這個早就預定要執行的決策而已我看連拆除後去市議會的專案報告應該也是早準備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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