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9163061.shtml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 被訴當選無效
台南地檢署昨趕在法定期限最後一天,對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提當選無效之訴,理由是
李涉嫌賄選。
針對檢方指控,李全教回應「無稽之談」,並稱市長賴清德輸不起,與檢調結合,試圖影
響選舉結果;賴清德得知李的回應,也以「無稽之談」回敬。
南檢指出,李全教為求當選議員,去年八月底、九月初某日在競選總部與執行長葉枝成、
總幹事黃澄清(檢方偵辦中)開會,要各里提出樁腳名單,再由總部以活動費名義將費用
交給樁腳。
葉枝成九月上旬陸續交付兩百萬元給黃澄清,黃再依各里鄰數及選情激烈程度,將四萬至
四十萬元不等金額交給樁腳李姓里長等人,樁腳再發給小樁腳每人五千元綁樁,再透過小
樁腳買票。
檢方據報查獲李姓里長向王姓等多位選民買票,檢方認為以每人五千元,行賄對象就有六
十人,且行賄區域遍及各里,是相當規模且有組織計畫的賄選。
南檢表示,對李提當選無效之訴,主要是認為李和競選總部總幹事、執行長討論後才發放
活動費給樁腳,因此李對樁腳要買票知情,構成提起當選無效的要件。
黃澄清坦承有交付費用給樁腳,但強調是競選工作費,如買涼水、香菸等開銷,並非賄選
。黃與葉在選前都被檢方聲押,各以五萬元交保。李姓里長坦承為李全教買票,仍在押。
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終結,依照選罷法規定,當選無效之訴各審應在六個月內審結,亦即
最快一年可判決確定。若判決當選無效,李全教喪失議員資格,議長就須改選。
李全教昨赴國民黨中央黨部開會,接受電訪時說,他對南檢的動作深表遺憾與抗議,因民
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前天才帶著立委前往南檢要求加速查賄,昨天檢方就提訴,證明南檢
是在壓力下屈服。針對李全教的指控,市長賴清德除以「無稽之談」回應,還說賄選案交
由司法處理。南檢也表示提訴完全依法,並無配合之事。
當選無效 叭叭~ 似曾相識的畫面 法院到底是誰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