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蔡正元罷免案肯定不會過

作者: Nokia6233 (mobile)   2015-01-07 13:32:39
※ 引述《a10141013 (阿凱)》之銘言:
: 根據精算後的結果,
: 要有十五萬多人投下同意票,
: 才能成案,
: 可以回去睡覺了
我覺得很奇怪
蔡正元 為何要被罷免???
一 讓陳為廷不爽??
二 讓非台北市的南部人看不爽?
三 批踢踢鄉民不爽他當聖文選舉總召???
根本正當性不夠!
濫用民主程序
隨便找個看不爽的來霸凌
根本就是紅衛兵的做法啊!!!!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5-01-07 13:33:00
啊不就 超後悔投蔡正元!!!!!!!!!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馬‧辛普森)   2015-01-07 13:34:00
你可以去罷免的網站看,只要三秒鐘,比在這裡問快。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01-07 13:34:00
還沒開始投票,崩潰也不用這麼急吧
作者: sd810305   2015-01-07 13:35:00
他的質詢次數好像也是全部立委裡面最少的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馬‧辛普森)   2015-01-07 13:36:00
如果罷免這麼容易,說罷就罷,你也可以來當紅衛兵。
作者: billliu14 (billliu)   2015-01-07 13:40:00
根本呵呵 有種東西叫GOOGLE
作者: Trierry77 (行者)   2015-01-07 13:45:00
出席率最後一名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1-07 13:48:00
罷免就叫做霸凌喔 那選舉呢 呵呵 正當性哩一堆人投票不就看很爽來投他,根本就是腦殘的做法。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1-07 13:49:00
都超過一個月了 快去找褲子拉 在那邊甩 很不雅觀耶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1-07 13:49:00
民主投票退一萬步講不就是爽不爽,怎不檢討讓人不爽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1-07 13:50:00
示一儿
作者: MrLi   2015-01-07 15:10:00
今天怎麼沒有超級後悔...敲碗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1-07 17:32:00
大家跟這個反串的認真什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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