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thappiness (得到幸福)》之銘言:
: 從最近的新聞來看
: 賴清德他真的急了,不斷的搏版面演出,怕焦點被搶了
: 以前他是DPP從小英數下來的第二把交椅,
: 除了小英,黨內沒人可以擋他的發展(花媽不會想更上一層樓)
: 結果現在,一堆以前黨內的小立委
: 林佳龍、鄭文燦、魏明谷
: 現在都變成可以跟他平起平坐的縣市長
: 台南議長事件又碰的一鼻子灰,讓主席難看
: 這第二把椅子做的似乎有點不穩
: 誇張的是媒體照三餐報導柯神,這怎麼受的了
: 神是需要造的,只是媒體現在喜歡造另一個神
: 不進議會只是出險棋的第一招,不拚不行了
: 賴神你急了嗎??
http://newtalk.tw/news/2015/01/07/55582.html
賴清德眼眶泛紅:李若無罪 我會負責
說真的上次賴清德跟謝龍介對賭 人家謝龍介都辭掉議員了
賴清德裝死的場景大家都還沒忘記吧
我怎麼都不覺得賴清德會負起什麼責任
頂多是去跟李全教道歉摸摸頭 不過這也是李若被判無罪確定身為議長賴本來就該做的
絕對不可能負起啥立馬辭職真正負責的行為啦(直接在這吐槽賴
在往回看當年跟張瑞山一起守護強姦犯要求國賠的事情 賴事後也是裝死不認帳
好個賴皮德 一瀨天下無難事啊
不過我比較想HIGHLIGH的是其中提到的
賴清德表示,無罪推定是面臨刑事追訴時對當事人人身自由的保障,並不適用在行政職務
上。例如警察任用條例,只要警察涉及貪污罪,被起訴就要停職。地方制度法也提到首長
一審若判決有罪,就要去職。
我想請問一下 蘇治芬 陳明文 張花冠 等民進黨的行政公職有多多少少人被起起訴過時候
賴皮得又是怎麼說的 起訴就要怎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