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藍委要強改貪污治罪條例 阿扁吐血身亡!!!!

作者: twflash (.....)   2015-01-11 10:04:45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46500
內容自己看
反正是要修法幫馬英九
修改貪污治罪條例 刪除 實質影響力 改 法定職權違法說
也就是阿扁的實質影響力
被立法院現在認為 違法!!!!!!!!!!!!!!!
自我出生在鬼島以來 終於認清這個失敗黨
靠的就是 不要臉!!!!!!!!!!!!
這幾年馬英九特別費無罪??? 阿扁有罪??
實質影響力馬英九無罪 阿扁有罪??
超廢 廢到笑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 這個世紀大爛黨 從大陸起就這麼爛
沒想到 到了台灣 依然這麼爛
修過了就世紀全球大笑話
我看以後國民黨也永遠不必選了
國民黨立委真的確定連20席都不要???
要讓中南部輸八十趴????
要讓朱立倫明年辭黨主席??
我覺得過了也好 反正我本來就看阿扁不太爽
這是他應得的
如果能因此讓阿扁吐血而亡 國民黨永世不得超生
那就真的是太完美了
'想一想 本人誓死支持貪汙治罪條例修法成法定職權說
馬英九頂新案無罪!!!!!!!!!!!!!!!!!!!!!!!
(反正他有太多條會出問題的 等美合市就好)
阿扁你就給我吐血吐到死吧
求仁得仁
這是你要的 也不要怪別人
就照這樣把計畫進行到底!!!!!!!!!!!!!!!!!
作者: asmallshrimp (I just a smallshrimp)   2015-01-11 10:08:00
眾蛆蛆會無視der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09:00
國務機要費 首長特別費 根本不同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5-01-11 10:09:00
幹你馬這什麼鳥,民進黨挺住啊!
作者: jaylee2901 ( ˋ(′o‵")ˊ )   2015-01-11 10:11:00
台灣司法不意外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11:00
KMT黨章排黑條款為馬修改  現在又來這一招 KMT好樣的難怪馬英九這麼清廉 法規看到馬英九都會自動轉彎了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5-01-11 10:15:00
豬油不可信 有影片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15:00
馬英九把特別費單據找出來實報實銷 余文去坐牢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16:00
實質影響力說被立法院現在認為違法??你這哪來的結論?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1-11 10:16:00
造謠時報亂造謠又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1-11 10:16:00
...當了那麼多屆去年底才提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17:00
因為單據是余文取代的阿...然後要扯特別費碼囧跟余文 要不要看看其他人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18:00
刪除實質影響力改法定職權違法??新聞哪有寫?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18:00
所以現在綠營到底是想要採法定職權說還是實質影響力??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11 10:18:00
把公務員的「違背職務」明確化為「違背法定職務」有沒有藍營朋友該怎麼解讀這個修正?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19:00
「違背職務」明確化為「違背法定職務」   阿扁好冤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19:00
陳水扁冤?這天大的笑話!!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19:00
我是覺得這樣改真得很糟糕 .. 表示議員私下亂喬沒責任老實講這不是幫到馬 而是幫到一大票的民代立委議員之類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20:00
林益世要笑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0:00
他們以後私底下喬事都無關法定職權 愛怎麼喬就怎麼喬連賴素如林益世都保住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21:00
應該說 大部分的政客都笑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1:00
2012年7月2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人國務費及首長特別費案,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21:00
我只想先問原PO,他的幾個結論哪來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1:00
反正下次2016會換DPP完全執政 我想DPP應該會放給他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2:00
這樣他們以後辦事比較方便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2:00
因使用不實發票、單據核銷,構成偽造文書罪,被分別判刑2個月到6個月不等,但都獲得緩刑2年。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22:00
大水庫理論都發明了 馬英九好清廉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11 10:22:00
是不是針對馬囧我想可以再討論,但是藍委提這種修正,應該要譴責吧?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3:00
把他們給抄家 至於一堆人說什麼莫須有的白色 ..我是不知道在哪啦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23:00
優先受惠者 014 645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4:00
很抱歉齁 馬囧是實報實銷 後面根本沒用大水庫用大水庫的反而是謝長廷和蘇貞昌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4:00
他們就是會無視最後判決書怎麼寫 只會在意剛開始的大水庫就像實質影響力那件案子最後也不是用實質影響力做結但沒有人在意反到是賴素如看起來要被實質影響力搞死了雖然還沒定讞就是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26:00
蔡法官發明大水庫理論和宋朝公使錢 是判決好玩的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28:00
蔡法官發明大水庫理論和宋朝公使錢?這哪來的說法?大水庫理論是馬英九自己提的~宋朝公使錢也是引用~如何發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9:00
你要不要看看許添財馬囧大水庫 發生在2007年8月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1-11 10:30:00
靠 這真的要藍綠同聲譴責 簡直也把綠色選民當智能不足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30:00
2007年3月許添財因公支出大於特別費,故檢查官給予許添財不起訴處分公支出大於特別費 這啥?還在提蔡法官發明? 早就有人先用了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1-11 10:33:00
我支持採用實質影響力,因為台灣的民代官員互相關說輸送利益的情況實在太普遍,用法定職權根本拿這夥人沒皮條......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11 10:37:00
所以應該譴責呂學樟提這什麼爛東西吧XD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37:00
原來是馬英九的辯護律師陳長文發明大水庫理論蔡法官是回到宋朝去援引公使錢 真是不簡單
作者: shs916018 (阿湖)   2015-01-11 10:38:00
改成合法就清廉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44:00
實質影響力最初是日本首相田中榮作(好像是?)貪污案的所使用的。在說判決書裡面有好長一段結果永遠只取實質影響力的這五個字也真是一絕。在說這又不是判例,別的法官沒有一定要這樣判。我只覺得只要不是判例每個法官見解本來就會不一樣,大法官釋憲也會看到其他大法官的不同意書好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46:00
以後通通改成法定職權 實質影響力留給阿扁 偉哉KMT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47:00
田中角榮啦 那個判例不用實質影響力根本抓不到他
作者: lion198 (n/4)   2015-01-11 10:48:00
收錢辦事有何不對?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48:00
我在想換法官這件事情是當陳水扁律師當初沒抗告嗎?明明人家都進釋憲來處理結果被大法官裁定合憲也一直拿出來。所以我才講不合某些人的想法就是不合程序,管你有沒有進入釋憲作裁決。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11 10:48:00
godivan兄,現在藍委提案要將貪汙治罪縮限到法定職務,這不是件好事吧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49:00
洛克有給田中錢 全日空改買了洛克的飛機 但首相法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50:00
未定讞先關兩年 也符合法定程序吧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1-11 10:50:00
不同法官見解不同,那不就打官司還要碰運氣?應該是不同法官見解也要盡可能相同吧.....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50:00
定職權有管到全日空買啥飛機嗎?不用實質影響力根本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0:00
基本上,修改成什麼都可以我沒意見,要修成實質影響力我也沒啥意見。定義和範圍明確就可以。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51:00
就眼睜睜看著權力者脫罪了我也覺得修成法定職權不妥,但實質影響力一堆法匠說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52:00
這個法案能趕在馬英九卸任前提修改 真是不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2:00
自由心證這四個字是擺好看的嗎?況且你不服上訴也是看各法官的見解。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53:00
範圍太廣泛,很容易誤傷無辜...你們可能要先跟這堆法匠吵一架再來說修成法定職權不好,不要一直抓阿扁救援...當初用實質影響力判阿扁,這些法匠都期期以為不可哩...現在順他們的意了,這下可好,法匠們你們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5:00
陳水扁那個明明是機押也能混在一起講老實說我不知道要談什麼東西。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55:00
得如何,感覺怎麼樣了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6:00
我只是講這東西一開始就不是判例,你不可能要求每個法官都要這樣辦。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0:57:00
未判先雞鴨兩年 這是阿扁應得的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1-11 10:57:00
這樣就會變成因人設事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0:57:00
雞鴨十幾二十年的所在多有,還是阿扁任內持續押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8:00
機押要件某人是不是要去看一下?講的好像機押是給陳水扁設計的一樣。ptt板主對於人身攻擊的標準都不會一樣了,你覺得各法官的裁量會是統一(我是說沒判例的情況。)我才覺得奇怪。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01:00
笑了 誰羈押十幾年的說來聽聽
作者: shs916018 (阿湖)   2015-01-11 11:01:00
我只知道一審法官閉著眼判無期 現在升官發財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1:02:00
林益世和賴素如都不用羈押了 孩子生了 議員選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1:02:00
蘇建和案標示:林和賴你是當沒有雞鴨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1:04:00
是啊014 645 雞鴨幾個月 意思意思一下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1:05:00
總之改法定職權這件事我不贊成就是了,放過一堆貪官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05:00
拜託…現行法最多就是壓三年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1:05:00
蘇建和案是找不到明確證據 硬是不放人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07:00
蘇的案子是軍法院早就定讞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1:09:00
事實上很多死刑犯羈押都超過兩年,羈押理由是怕他們逃跑,阿扁羈押理由也是怕他逃跑,因為他是前總統,知道有管道逃...這理由我覺得一視同仁啦,馬囧到時有被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1:11:00
014 645 不怕他們逃跑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1:11:00
押,我也贊成一直押起來不給交保才是正途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11:00
你先說看看誰羈押十幾年嘛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1 11:11:00
這種東西不該改,但真的不必扯那麼遠,最大受益者就是立委自己。
作者: GABA (asdf)   2015-01-11 11:12:00
阿扁真的好雖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1:12:00
死刑犯到定讞以前都是在坐牢嗎?自己回去想想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1:13:00
蘇建和案是不敢執行死刑 檢察總長一直提非常上訴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15:00
笑翻 1991發生 1992一審起訴 1995定讞 哪來羈押十年?有人好像搞不清楚定讞/執行刑/羈押的區別喔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1 11:16:00
定讞又非常上訴,表示還不能執行啊,那中間都在坐牢喔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17:00
吐血 誰跟你非常上訴就不行執行....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1 11:18:00
就跟會計法一樣,立委自己就是最大受益者,順便也救了另一群有案在身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1-11 11:18:00
不敢執行 怕半夜來找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24:00
照某人邏輯所有所有定讞的案子都不用執行了 包誇扁扁誰知道之後總長會不會提非常上訴咧^^
作者: tsgd   2015-01-11 11:24:00
立委就是在為自己打算而已 這群豬頭三要是想護航馬 過去六年早就做了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5-01-11 11:25:00
mg149也攤出來啊,屁話
作者: sai4311 (zero)   2015-01-11 12:20:00
那群立委一下打馬冏,一下挺馬冏,你們搞的我好亂啊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1 13:28:00
因為馬冏只是箭垛而已啊,事實上他們為的都是自己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2015-01-11 14:46:00
就不能老老實實地把剩下一年多做完嘛...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5-01-11 15:23:00
藍軍自打臉 不可活也證實了法院以偏激理論羅織罪名 應還陳公道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2 06:43:00
這話去問立委諸公囉,馬早管不動他們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