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wflash (.....)
2015-01-11 10:04:45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46500
內容自己看
反正是要修法幫馬英九
修改貪污治罪條例 刪除 實質影響力 改 法定職權違法說
也就是阿扁的實質影響力
被立法院現在認為 違法!!!!!!!!!!!!!!!
自我出生在鬼島以來 終於認清這個失敗黨
靠的就是 不要臉!!!!!!!!!!!!
這幾年馬英九特別費無罪??? 阿扁有罪??
實質影響力馬英九無罪 阿扁有罪??
超廢 廢到笑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 這個世紀大爛黨 從大陸起就這麼爛
沒想到 到了台灣 依然這麼爛
修過了就世紀全球大笑話
我看以後國民黨也永遠不必選了
國民黨立委真的確定連20席都不要???
要讓中南部輸八十趴????
要讓朱立倫明年辭黨主席??
我覺得過了也好 反正我本來就看阿扁不太爽
這是他應得的
如果能因此讓阿扁吐血而亡 國民黨永世不得超生
那就真的是太完美了
'想一想 本人誓死支持貪汙治罪條例修法成法定職權說
馬英九頂新案無罪!!!!!!!!!!!!!!!!!!!!!!!
(反正他有太多條會出問題的 等美合市就好)
阿扁你就給我吐血吐到死吧
求仁得仁
這是你要的 也不要怪別人
就照這樣把計畫進行到底!!!!!!!!!!!!!!!!!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09:00國務機要費 首長特別費 根本不同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5-01-11 10:09:00幹你馬這什麼鳥,民進黨挺住啊!
KMT黨章排黑條款為馬修改 現在又來這一招 KMT好樣的難怪馬英九這麼清廉 法規看到馬英九都會自動轉彎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16:00實質影響力說被立法院現在認為違法??你這哪來的結論?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1-11 10:16:00造謠時報亂造謠又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1-11 10:16:00...當了那麼多屆去年底才提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17:00因為單據是余文取代的阿...然後要扯特別費碼囧跟余文 要不要看看其他人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18:00刪除實質影響力改法定職權違法??新聞哪有寫?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18:00所以現在綠營到底是想要採法定職權說還是實質影響力??
把公務員的「違背職務」明確化為「違背法定職務」有沒有藍營朋友該怎麼解讀這個修正?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19:00陳水扁冤?這天大的笑話!!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19:00我是覺得這樣改真得很糟糕 .. 表示議員私下亂喬沒責任老實講這不是幫到馬 而是幫到一大票的民代立委議員之類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0:00他們以後私底下喬事都無關法定職權 愛怎麼喬就怎麼喬連賴素如林益世都保住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1:002012年7月2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人國務費及首長特別費案,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21:00我只想先問原PO,他的幾個結論哪來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1:00反正下次2016會換DPP完全執政 我想DPP應該會放給他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2:00這樣他們以後辦事比較方便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2:00因使用不實發票、單據核銷,構成偽造文書罪,被分別判刑2個月到6個月不等,但都獲得緩刑2年。
是不是針對馬囧我想可以再討論,但是藍委提這種修正,應該要譴責吧?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3:00把他們給抄家 至於一堆人說什麼莫須有的白色 ..我是不知道在哪啦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4:00很抱歉齁 馬囧是實報實銷 後面根本沒用大水庫用大水庫的反而是謝長廷和蘇貞昌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1 10:24:00他們就是會無視最後判決書怎麼寫 只會在意剛開始的大水庫就像實質影響力那件案子最後也不是用實質影響力做結但沒有人在意反到是賴素如看起來要被實質影響力搞死了雖然還沒定讞就是了
蔡法官發明大水庫理論和宋朝公使錢 是判決好玩的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1 10:28:00蔡法官發明大水庫理論和宋朝公使錢?這哪來的說法?大水庫理論是馬英九自己提的~宋朝公使錢也是引用~如何發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29:00你要不要看看許添財馬囧大水庫 發生在2007年8月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1-11 10:30:00靠 這真的要藍綠同聲譴責 簡直也把綠色選民當智能不足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5-01-11 10:30:002007年3月許添財因公支出大於特別費,故檢查官給予許添財不起訴處分公支出大於特別費 這啥?還在提蔡法官發明? 早就有人先用了
我支持採用實質影響力,因為台灣的民代官員互相關說輸送利益的情況實在太普遍,用法定職權根本拿這夥人沒皮條......
原來是馬英九的辯護律師陳長文發明大水庫理論蔡法官是回到宋朝去援引公使錢 真是不簡單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44:00實質影響力最初是日本首相田中榮作(好像是?)貪污案的所使用的。在說判決書裡面有好長一段結果永遠只取實質影響力的這五個字也真是一絕。在說這又不是判例,別的法官沒有一定要這樣判。我只覺得只要不是判例每個法官見解本來就會不一樣,大法官釋憲也會看到其他大法官的不同意書好嗎?
以後通通改成法定職權 實質影響力留給阿扁 偉哉KMT
作者:
lion198 (n/4)
2015-01-11 10:48:00收錢辦事有何不對?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48:00我在想換法官這件事情是當陳水扁律師當初沒抗告嗎?明明人家都進釋憲來處理結果被大法官裁定合憲也一直拿出來。所以我才講不合某些人的想法就是不合程序,管你有沒有進入釋憲作裁決。
godivan兄,現在藍委提案要將貪汙治罪縮限到法定職務,這不是件好事吧
不同法官見解不同,那不就打官司還要碰運氣?應該是不同法官見解也要盡可能相同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0:00基本上,修改成什麼都可以我沒意見,要修成實質影響力我也沒啥意見。定義和範圍明確就可以。
就眼睜睜看著權力者脫罪了我也覺得修成法定職權不妥,但實質影響力一堆法匠說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2:00自由心證這四個字是擺好看的嗎?況且你不服上訴也是看各法官的見解。
範圍太廣泛,很容易誤傷無辜...你們可能要先跟這堆法匠吵一架再來說修成法定職權不好,不要一直抓阿扁救援...當初用實質影響力判阿扁,這些法匠都期期以為不可哩...現在順他們的意了,這下可好,法匠們你們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5:00陳水扁那個明明是機押也能混在一起講老實說我不知道要談什麼東西。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6:00我只是講這東西一開始就不是判例,你不可能要求每個法官都要這樣辦。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0:58:00機押要件某人是不是要去看一下?講的好像機押是給陳水扁設計的一樣。ptt板主對於人身攻擊的標準都不會一樣了,你覺得各法官的裁量會是統一(我是說沒判例的情況。)我才覺得奇怪。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01:00笑了 誰羈押十幾年的說來聽聽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1 11:02:00蘇建和案標示:林和賴你是當沒有雞鴨嗎。。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05:00拜託…現行法最多就是壓三年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07:00蘇的案子是軍法院早就定讞了
事實上很多死刑犯羈押都超過兩年,羈押理由是怕他們逃跑,阿扁羈押理由也是怕他逃跑,因為他是前總統,知道有管道逃...這理由我覺得一視同仁啦,馬囧到時有被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11:00你先說看看誰羈押十幾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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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12345 (阿瀚)
2015-01-11 11:11:00這種東西不該改,但真的不必扯那麼遠,最大受益者就是立委自己。
作者: GABA (asdf) 2015-01-11 11:12:00
阿扁真的好雖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15:00笑翻 1991發生 1992一審起訴 1995定讞 哪來羈押十年?有人好像搞不清楚定讞/執行刑/羈押的區別喔
定讞又非常上訴,表示還不能執行啊,那中間都在坐牢喔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17:00吐血 誰跟你非常上訴就不行執行....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1 11:18:00就跟會計法一樣,立委自己就是最大受益者,順便也救了另一群有案在身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11 11:24:00照某人邏輯所有所有定讞的案子都不用執行了 包誇扁扁誰知道之後總長會不會提非常上訴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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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d 2015-01-11 11:24:00立委就是在為自己打算而已 這群豬頭三要是想護航馬 過去六年早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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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4311 (zero)
2015-01-11 12:20:00那群立委一下打馬冏,一下挺馬冏,你們搞的我好亂啊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1 13:28:00因為馬冏只是箭垛而已啊,事實上他們為的都是自己
藍軍自打臉 不可活也證實了法院以偏激理論羅織罪名 應還陳公道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2 06:43:00這話去問立委諸公囉,馬早管不動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