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經費不光是兩百億,中央補助了171億,有立法院公報可以證明:
http://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107001;0290;0294
(請翻到293頁)
http://tinyurl.com/ldsn99r
再謝謝shoe板友提供的pdf檔,「2017 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
關於選手村的經費,請直接翻到262頁。
經費26億,可以回收的部份以6成計算,回收6.8億。
再讓我們看到柯文哲的舉例:
「世大運為了選手蓋一間餐廳,卻要在12天使用完後拆掉,
『我一聽就火大,哪有這種設計。』」
4000人的餐廳,該部份在264頁。
結構體1.56億元
設備0.5 億元
這部份的回收價呢?該計畫書是這樣寫:
「餐廳涉及結構體搭設及設備採買(租用)...
故先予概估如附表,後續並配合營運單位需求規劃。」
===========底下是我的個人心得===============
但柯文哲的不爽,如果照徐嶔煌先生的fb上說法,其實是這樣:
「已經花171億去興建了,就通盤考量,何必再花26億去變更拆除呢?」
而且預算看起來都是在「蓋」,而不是「拆」。
但這部份又涉及到「中央」與「地方」的問題了,
畢竟中央不是用「選手村」的名義去補助,而是「國宅」......
就我這個外行人來看,中央出了171億的國宅,
台北市借去當選手村花26億整修,好像還算合理?雖然很花錢就是。
這26億的整修費用如果要中央買單也說不過去,
而且中央花的171億是國宅,
若裡面花任何一毛在「選手村」建設,似乎也有可能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