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前財政局長反駁公車道未列財產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3 19:16:0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113/541319/
陳盈蓉說,北市政府公産管理一直做得很好,近3年皆獲得財政部評定地方公産考核
全國第一名佳績,她對柯文哲推動新政與維新樂觀其成,但不該忽視事實、
任意放話,隨便抹殺全部市府同仁過去到現在的努力。
對公車專用道未登錄清冊,陳盈蓉解釋,因市有財產均有列帳,土地以地號列帳,
除非有地上建物,否則如道路、空地或公園等,均為使用狀況而非財產帳名。
陳盈蓉最後不滿指出,新團隊上任兩週以來提出許多批評,有些似是而非,有些刻意
扭曲,有些片面提供,更常常以幕僚、團隊等不具名方式對外表達,她真心建議柯市
長,既然是城市管理者,台北市政府團隊的領導人,在對市府政策或現狀提出任何批
評時,應先多聽局處同仁的專業說法。
北市財政局補充表示,北市交通局認為公車專用道屬於道路附屬設施,類似道路鋪面
維護作業,因道路已列為工務局主管的市產,而在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的財物標準分
類,現也無「公車專用道」項目,所以交通局並未列入財產項目,北市其他公車專用
道也都未列入財產,除非未來行政院主計總處增列有將「公車專用道」增列為財產,
才會需要列入。
-
先說應該沒有昨天高潮的(消音)會來回這篇了
昨天不想回是因為財政我不熟,等看看有沒有雙方說法
高潮的(消音)們麻煩拿出你們的專業,不要跟我講高潮就是你們的專業
還有那個北市財政局應該不是前北市財政局,不然曲意護航好龍兵是不想活了嗎?
看到科p或科p幕僚原來這麼見獵心喜,我想蜜月期應該不會到一年吧...
同場加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beauty/20150113/541331/
吃飯時看到的,還是看正妹配飯最健康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1-13 19:18:00
愛放炮 作秀呀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5-01-13 19:18:00
我只是認為。當新市長做事前一定都要批前任超爛嗎?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5-01-13 19:19:00
對阿 反觀阿扁遺毒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1-13 19:19:00
李議員表示: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5-01-13 19:19:00
這是每個當主管不管在那都多少都會這樣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5-01-13 19:20:00
就是個素人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5-01-13 19:20:00
馬英九政府也都沒在批評前朝
作者: DDJIMMYNHD (豬豬)   2015-01-13 19:21:00
其實我比較有疑問的是"幽靈"應該是指有花錢沒東西,可是公車道不就在那??請大大為我解惑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3 19:22:00
李慶華平常說他的話不可信。。。
作者: Vassili242   2015-01-13 19:23:00
公車道根本是馬路怎麼列財產 你有看過馬路上貼標籤嗎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13 19:25:00
我想到一件事,公車專用道是道路附屬設施的話,那要憑什麼跟交通部拿補助經費?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5-01-13 19:27:00
到頭來交通部沒說要追回補助柯也不會回頭去找這個
作者: Vassili242   2015-01-13 19:27:00
補助款跟財產又沒關係 提計畫中央核定就有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13 19:31:00
那每年維護呢? 這時候應該已經列入財產了還是說道路附屬設施底下有好幾個細項,公車專用道還是有單獨列管的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1-13 19:32:00
公車專用道是包含候車亭之類的設施都沒列入財產?
作者: gasihbi (蓋斯比)   2015-01-13 19:33:00
難怪朱跟吳整天搞馬路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5-01-13 19:35:00
現在又加入朱跟吳了。很有查稅的既視感呀。XD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13 19:37:00
看不懂,意思是道路不算財產?只列出使用狀況,類似每年維護費用這樣嗎?我這樣講不知道算不算理解正確:
作者: chun3581 (此心安處是吾鄉)   2015-01-13 19:43:00
既然非財產,就無所謂報廢問題,承辦人不知道嗎?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13 19:43:00
道路是市產,但底下的附屬建物因為沒有列管,只列出使用狀況
作者: ihatesmith (ihs)   2015-01-13 19:52:00
屁話ㄧ堆 反正就是沒有列入財產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13 19:53:00
那這樣公車道蓋完就是市政府的事了不知道好還是不好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5-01-13 19:56:00
他的意思是"都是主計處沒新增啦" 丟球給別人的意思事實上北市的財產項目本來就不齊全 很多都硬編的列財產還要花時間去想哪個項目比較接近
作者: jordan621 (bonbon)   2015-01-13 20:06:00
前幕僚真的過太爽了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01-13 20:36:00
所以公車站都非地上建物就是了?還是有列入登記?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5-01-13 20:38:00
所以他能給個理由說服人民這樣做有他的道理嗎= =不然出來講只覺得前任市府的形象又變差了...只說XXX沒有 所以我們也OOO 小孩子辯解法
作者: shs916018 (阿湖)   2015-01-13 20:46:00
那顯然該補別跟大家來這套啦 美河市 打砲大樓哪個不是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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