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連被檢舉600多次逃漏稅 國稅局:內容空泛

作者: coober   2015-01-13 22:01:32
今天正晶限時批有講到~
父母對於子女購置財產時的一些相關法令
父母對於成年子女部分是不付舉證責任
(也就是國稅局得查到資料 自己勾稽出金流才行)
但對於未成年子女的部分是反過來 父母得舉證責任
神豬一個4歲 一個6歲 各有3000多萬股票
炒神的未成年子女也有大筆財產
國稅局只要查到這些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有財產
就可以直接要求說明
舉證責任是神豬與炒神
根本不需要具體的檢舉出金流甚麼的
只要名下有 就可以直接要求說明 父母得自己舉證
所以沒有檢舉內容空泛的問題
接下來
國稅局要繼續裝死到何時呢??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01-13 22:10:00
他們怎麼敢要連戰出來說明XDDDD阿說錯是連勝文orz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13 22:11:00
http://ppt.cc/A5xs 國稅局:檢舉人有另外舉證這個國稅局官員是誰啊?
作者: coober   2015-01-13 22:15:00
下面推文有講了 要舉"證" 所以要把國民黨證亮出來有證才辦 沒證就下班回去洗洗睡 官員說明很清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