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之銘言:
: 國民黨即將在本月17日補選黨主席,有黨員跳出來:「我反對!」
: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國民黨黨員陳淑芬已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 要求國民黨不得於17日進行黨主席補選及維持馬英九仍為黨主席的權限。
: 陳淑芬說,依黨章規範,馬只有辭任總統或退黨,才有辭黨主席的效力。馬既為現任總統
: 且具黨員資格,仍應依黨章第17條規定兼任國民黨主席。國民黨中常會去年12月10日做出
: 黨主席補選的決議,也違反黨章。(王嘉慶/綜合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14/541612/
這個案子不會過的可能性比較高 因為KMT黨章是這樣寫的:
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
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新任主席就職,原任主席之任期同時
屆滿。
這規定只是確保KMT黨籍的總統可以不經過黨員投票就直取黨主席的位置
也不會受限4年一任最多連任一次的任期規定
並且以這種方式取得的黨主席位置最多維持到卸任為止
但它沒有說這是一種黨主席必然為KMT黨籍總統的關係
這個兼任的解除在馬提早宣佈辭黨主席是可以生效的
不過就再來看看北院女神們要不要再去管人家政黨的家務事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