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抓到馬英九逃稅!王定宇:國稅局你辦不辦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1-14 23:51:12
※ 引述《winall (winall)》之銘言:
: 台南市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今日在臉書表示「要來幫國稅局充實國庫兼報好康給朋
: 友們」,並舉出馬總統逃漏稅的事件,第一件是馬總統於93年5月25日,馬英九轉存300萬
: 到馬以南的帳戶內,是借貸還是贈與?如是借貸請出示借據。第二件則是馬英九夫婦匯款
: 500多萬給在美國的女兒,一樣是借款還是贈與?借款還是要出示借據。這二案的事證,
: 皆來自2007年2月的「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起訴書內載明的金錢流向,算是槓上開花的案
: 外案!王定宇還表示歡迎朋友們引用,向國稅局舉發。
:
: 心得:國稅局有蠢,現在搞得裡外不是人
:
: 馬英九你辦不辦,馬英九是一個非常愛錢的人(劉文雄講的)
:
: 整天講自己很清廉的人問題才大
:
: 推 kedafun: 那不就很應該 重點是要查都一起查而已 01/14 22:19
: 推 therock0809: 某人一直在轉移焦點 現在重點就是只有要查一起查 01/14 22:19
: 推 MinaseShou: 我覺得他應該有繳稅,馬囧我覺得他對這方面有偏執…… 01/14 22:20
: 推 jeffsu: 現在問題是在檢舉後的雙重標準 跟有沒有繳稅無關 01/14 22:20
: 推 hank28: 重點是國稅局查稅查到哪個人有必要跟全民報備嗎? 01/14 22:20
: → jeffsu: 我支持有檢舉就查 但雙重標準看不下去了...... 01/14 22:21
: → dj720c: 所以馬囧也沒借據啊! 01/14 23:36
總統府回應
總統府晚間透過新聞稿回應表示,馬總統夫婦匯給
在美求學女兒的款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不算贈與,不計入總額,何來逃稅之嫌?民國88
年至93年間,馬總統夫婦分次匯給女兒的款項,也
從未有單筆500多萬元的匯款。
總統府指出,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總統借貸300
萬元,之後陸續償還,馬總統也都有依法據實申報個
人借貸債權,證明這是借款,不是贈與。
總統府表示,以上事實皆有所本,不論是公職人員財
產申報表,或是銀行帳戶資料,都留下白紙黑字的完
整紀錄,可供國稅局稽查。
五年五百多萬兩夫妻,一年可贈與額度是四百萬,也
就是王定宇的檢舉很好沒錯,可是要達兩千多萬才會
符合國稅局的標準
附帶一提,國稅局除非有單次大筆資金轉移給子女,
基本上裝死居多,他不會去追究你平時給小孩幾千幾
百塊這種東西
甚麼意思?假設你每天都給小孩六七千塊,外加學費
甚麼的,算一算實際超過兩百多萬,國稅局是不會去
查的,反之如果你一次給小孩子兩百萬,或更多國稅
局才會去查,順便在把你之前每天給的錢也拿出來算
如果沒有這樣找死,國稅局也會裝死
另外三百萬總統府是說,馬英九以經申報了,國稅局
要查就查這個很好查,電腦一調就知道了,真的有問
題,某黨成員早就拿到資訊了還等到現在?
又不是不知道台灣政府機關保密作得有多差
看了看內容,最後國稅局應該會發函要求檢舉人提供證據
然後有人要開始喊司法不公、黑手介入、馬英九弊案下台等等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23:55:00
馬以南的部分 那有沒有借據 有沒有申報利息啊
作者: l23l23 (喔)   2015-01-14 23:57:00
我一直以為申報 比什麼借據來的有實質意義耶 怎麼感覺好像不是這樣XDD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23:58:00
沒有單筆500萬 年度有沒有超過220萬或是修法前好像111萬馬的老婆錢也不少 誰也不清楚他老婆本身有沒有贈與馬老爸很早就因為乾女兒事件走了特別費是更敏感的東西都得用大水庫解釋了贈與這個更隨性的行為 一般來說要抖下幾個大.小事不難贈與是一年一年算 不要直接5年一千多算 大水袋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5 00:13:00
就說拉 對某些人來講 柯P神聖不可侵犯 = =你要幹柯P除非你全台灣人都幹過一遍 才能幹柯P唷不然就是兩套標準 不公平~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5 00:15:00
你在氣憤什麼啦 馬老爸乾女兒事件走了是媒體寫的
作者: phfd2013 (網滋)   2015-01-15 00:16:00
全臺灣幹完也不能弄柯屁啦,樓上還沒學到精髓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5 00:17:00
你再腦補什麼啦 很會腦補耶 誰再跟你讓柯脫身腦補很大耶馬都沒說他幫爸媽轉交 你就可以直接說幫爸媽轉交好厲害喔 感情是馬家總管嗎?沒多氣啊 看你一直亂腦補 嗆幾聲而已啊很多人說對岸的東西不可信 是我說的嗎?張冠李戴喔 我需要幫別人負責嗎?那你要不要幫你隔壁的老王.老趙說的話負責要酸也請用點頭腦.邏輯好不好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5 00:32:00
那你以訛傳訛 三人成虎難到不用負連帶責任??就像那個..號稱有看過洪仲丘虐待影片的那位某板板眾一樣雖然他最後好像也是被警方飭回就是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5 00:34:00
馬爸乾女兒事件死是壹週刊.wiki還有一些媒體說的啦回hank28 我負責啊 怎樣! 馬家人可以告我啊你說訛就是訛喔 你哪位啊 馬家人都沒告媒體了勒@mshuang 好笑!那你淦嘛回我說很多人說對岸不可信後面接現在變可信 那是我說的嗎? 扯一堆做什麼那你要不要幫你隔壁老王說的話負責?你直接說你認為壹週刊不可信就好了後面接什麼現在變可信 關我屁事喔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0:43:00
看總統府的回覆 就是沒借據啊! 原PO是怎麼解讀成有借據的?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5 00:44:00
哪裡沒說 上面不就有說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5 00:46:00
那麼認真幹嗎?這一看就知道王定宇在打烏賊戰嘛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5 00:47:00
很多人也說政治人物的話不可信啦 你說呢?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5 00:47:00
以馬以南的借款來說~有沒有申報王定宇會不去查嗎?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0:47:00
哪一段寫有借據?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0:48:00
如果有借據 總統府會直接回覆有借據 而不是有申報 有帳戶可查這種字眼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5 00:48:00
他不是要真相~他要的是製造印象噗!據實申報都不能當作本了~這真有趣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5 00:50:00
有申報=有符合申報的條件 這樣也不能當本@_@?唉 這就是標準的媒體餵什麼就吃什麼 還拿來傳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0:50:00
據實申報制是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有登記 不等於有借據好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5 00:51:00
傳得很HIGH還拿媒體當擋箭牌 NICE唷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5 00:51:00
所以呢?債權不存在?有申報債權,有還款,不然還要什麼?要入人於罪也想點高明一點的辦法嘛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0:54:00
所以還是沒借據啊! 為什麼有人可以凹成有借據?!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5 00:54:00
所以是不是借貸嗎?(哈欠)都講成這樣了~不是借貸是什麼?你到底在努力什麼?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0:56:00
實質認定是借貸沒問題啊! 重點是馬囧借錢給人也沒有借據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1-15 00:57:00
所以呢?(哈欠)你一定要指柯文哲是吧?(哈欠連連)國稅局都跳出來說不一定要有借據,你還想要什麼?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5 01:00:00
今天的重點是在於有沒有實質「借據」這種東西啊!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5 04:43:00
申報了還要借據幹嘛?科科
作者: Anfany (虎虎虎生風)   2015-01-15 07:13:00
推這篇 一堆人看黑影就開槍,也不查證...當總統就該死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