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對殯葬業不是很了解,但光看新聞內容也可以抓到幾個重點:
1.殯葬業是特許行業,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弄
2.該團體並非以金錢協助的方式補貼窮人,而是直接包辦整個喪葬過程
這樣還不夠清楚嗎?如果你覺得可以讓這個團體隨便搞,那殯葬管理條例就可以廢了,
到時候一堆阿理不雜的劣質殯葬業者充斥市面,墳墓開在你家後頭,到時候是害到誰?
所以我常說台灣人真的是沒救,凡事不講法律,只講感性,
你他媽以為存好心、做好事就可以違法嗎?
難道那些等待器官移植,心急如焚的家屬就可以上街活摘器官嗎?
啊不就好棒棒,低能,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