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hatesmith (ihs)》之銘言:
: 松菸文創有一間台灣大哥大
: 科p說合約上寫 台哥大是文創產業
: 原來台哥大是文創產業我還以為是通訊服務業呢
: 感謝郝團隊引領全新文青潮流
: 可惜我用中華 不然就是文青了
: 有誰用文創台哥大的?舉手!!
台哥大是有文創部門
這個查一下就知道了吧?
http://www.dada3c.tw/2013/08/blog-post.html
這篇是有提到台哥大數位文創的部份.
http://www.taipeinewhorizon.com.tw/TNH/index
台北文創公司 這是富邦和台哥大開設的公司
台哥大非文創部門 「禁」駐松菸
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E5%93%A5%E5%A4%A7%E9%9D%9E%E6%96%87%E5%89%
B5%E9%83%A8%E9%96%80-%E7%A6%81-%E9%A7%90%E6%9D%BE%E8%8F%B8-004415149.html
〔自由時報記者郭安家、王憶紅/台北報導〕富邦集團與旗下台灣大哥大成立台北文創公
司,以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為由,標下一.二公頃的松菸文創園區BOT開發案,闢建台北
文創大樓,但大樓進駐文創業者不多,反成為台哥大企業總部,台哥大堅稱其事業體屬文
創業,但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昨天認定,部分事業體不屬文創,已禁止進駐;且未來將
討論提高權利金。
文創大樓 被檢舉變成財團總部
市議員楊實秋接獲檢舉,指台哥大進駐台北文創大樓事業體包括行動商務處、客戶開發聯
繫處、加盟處、經銷處、行動行銷處、北區業務處、品牌管理與客戶溝通處等,不勝枚舉
,「這些電信產業跟文創有何關係?只因為它有錢付得起嗎?文創園區怎麼變成財團營運
總部?」
台哥大稱 屬文創數位內容產業
台灣大哥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淑祥指出,台哥大是經經濟部工業局認可的文創產業中的數
位內容產業,同時,台哥大承租台北文創大樓中的每一層樓的租約,都已報請文化局認定
,並未違法。台北文創公司表示,還要進一步查證議員接獲檢舉,一切依規定辦理。
不過,劉維公說,台哥大部分事業體,內容不符文創業要求,例如有一個事業體與開發體
育線上軟體,但市府認定其屬「休閒產業」,而非「文創」,已要求對方禁止進駐園區,
未來仍會針對台哥大提出進駐的事業體做嚴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