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央駁回消防加給 X市府續爭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1-20 09:24:37
※ 引述《Dialysis (Chiquitia)》之銘言:
: 理解大權在內政部,不理解為何不同意別人要給錢,難道有後遺症?
會有很嚴重的後果....並不是一句話有錢就給那麼簡單
金門地區有給地域加給,一名員警每月九千五百
同樣給台北市,台北市每年要增加十一億三千多萬
而且不僅僅只有台北,六都都有相同要求,所以一開每年要多支出近百億
而各縣市沒有這比錢包含台北,這筆錢是由中央政府買單的
編列然後在從中央統籌分配款下去的
而這僅僅是財政問題
接著兩名分別在金門和台北服務相同資歷的員警在競爭同一職位時
警政署會比較屬意由有台北市服務資歷的人擔任
因此會產生六都錢拿多升官快,而地方員警負責同樣的事務卻永遠無任何補貼
最後誰要去靠後的外島和縣市服務?
到十出問題還是警政署要買單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1-20 09:26:00
就由各縣市自己拿錢出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20 09:27:00
反正馬英九要負責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5-01-20 09:29:00
糠別人的慨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5-01-20 10:01:00
其他五都想要相同待遇就自己出錢啊?很難理解嗎=_=然後離島人本就長期在各方面遭到歧視 不是今天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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