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力挺郭董~~~~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01-20 23:04:04
※ 引述《clickslither (sda)》之銘言:
: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 這種的,人家早就說了
: : 「一切合法,但看起來就是怪怪DER」
: : 因此要抓的就是這種掩飾在合法下面之「怪怪DER」。
: : 送政風根本沒用。
: 以停車場來講,北市府具名官員解釋如下:
: 財政局金融管理科長吳雅鳳表示,空橋屬附屬事業,當初市府與三創公司簽約時
: 並未規定何時完工,而且當時簽約,《促參法》的公共建設只有交通建設類,沒有
: 資訊產業類別,除非在科學工業園區才有重大科技類,因此才以交通類的地下停車
: 場當主體事業,樓上商場是附屬事業。
: 便宜不便宜怪怪der嗎:
: 吳雅鳳說,市府在簽約條件中,三創必須分四期繳交10億元權利金,每年需支付
: 市府土地租金2300萬元,50年後建物須回歸市府所有。
: 空橋怪怪der嗎?
: 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羅文明回應,空橋審議變更通過後,由於整體外觀幅度變更
: 不大,所以不須再送都審。
: 因為資料還沒上網,如果有其他怪怪der的地方可以先講,我們來看看哪邊怪怪der
只能說好斌斌傻啊
http://bit.ly/1yG14vy
學老胡不就好了~
我看下個走的應該是財政局跟都發局局長
底下的科長都管不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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