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柯文哲
糾正: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3631
彈劾: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4149
針對大巨蛋
糾正: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3048
同樣都是監察院的報告,為何一個就是亂搞,而另一個就是專業可引用呢?
我是覺得,當初既然聲稱要幫底下的人扛起責任,
那就應該大器一點,即使覺得監察院的彈劾內容不公,也不要把炮火射向特定的監委,
就隨口一句「針對彈劾,我會檢討改進」,即可,
反正,民眾相信他的,還是會相信。
但,前面才留下炮轟監察委員的印象,接著又馬上引用另一位監委的報告,
那到底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