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5-01-24 15:47:59
※ 引述《s512874690 (完美落地)》之銘言:
: http://ppt.cc/uXh1
: 〔自由時報記者陳伃軒、蘇芳禾、吳亮儀/台北報導〕家長注意!未來放任十八歲以下兒
: 少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最高恐挨罰五萬元。
: 放任不管 最高罰5萬元
: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立委盧秀
: 燕提案的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用3C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情節嚴重者,可處
: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罰鍰。至於多少才算「合
: 理時間」?則授權衛生福利部明確定義。
: 2歲以下兒童 全部禁用
: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國健署建議的是兩歲以下禁用,兩歲以上的「合理時
: 間」為一次卅分鐘,兒少每卅分鐘就得離開3C產品讓眼睛休息一下。
: 張秀鴛舉例,假設阿公阿嬤發現孫子成天沉迷電玩,不肯休息,雙親卻都不管,就可錄影
: 向社會局檢舉。至於國、高中生若用3C產品做功課或查資料,則會寬鬆認定,相關細節仍
: 待商榷。
: 做功課查資料 放寬認定
: 不過,家中也有兩名小孩的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並不贊同這項修法。他說,出發點是好,但
: 將衛教層次提升至立法層次,「由國家公權力介入家庭生活,已違反比例原則」;且執行
: 上根本「罰不到」。
: 張秀鴛則認為這是「很先進的立法」,雖然「宣示性大於實質性」,但可讓執行機關執法
: 有據,對民眾亦能產生嚇阻作用。
: 盧秀燕表示,3C產品普遍流通市面,學童近視比例因此大幅提升,亦出現注意力不集中、
: 溝通能力受影響、親子疏離等問題,專家與醫師均主張不宜讓兒童長時間接觸電子產品,
: 因此將限制兒少使用3C產品時間入法。
: 對於外界質疑該法窒礙難行、形同具文,盧秀燕表示,現行兒少法早已規定禁止兒童吸菸
: 、嚼檳榔、飲酒、使用毒品;觀看、閱覽、收聽血腥、暴力、色情、賭博等出版品、圖畫
: 和影片,違者同樣處以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這次修法納管兒少使用3C產品時間,是與時
: 俱進的立法。
: 盧秀燕指出,現在托兒所都有監視錄影器,未來一旦發現保母放任兒少長時間使用電子產
: 品,將可調出監視錄影帶作證據。
: 張秀鴛說,未來各縣市社會局或相關社福單位若接獲舉證檢舉,便會派員到場訪視,只要
: 屬實,就會對孩童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開罰;例如安親班若讓學童長期使用電腦,一旦成
: 案,就會對負責人開罰。
: 另外,特種營業場所、成人用品零售店與電子遊戲場等,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
: 中、職校兩百公尺以上。法案也附帶通過決議,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清查並輔導業者遷離
: 或轉業。
: 這些立委腦袋有問題嗎,麻煩告訴我要怎麼抓,這種腦殘法案也能過
中國是道德無下限,鬼島是腦殘無下限嗎?
之前中國立法規定每年要回家看父母三次,現在鬼島立委也跟著無腦了嗎?
作者: b10012013 (洨藝術家)   2015-01-24 17:25:00
因為台灣有止兀那種立委
作者: venusinfurs   2015-01-24 17:41:00
馬冏不用負責嗎?感謝金平!讚美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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