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馬郝 張秀葉 愛國同心
2015-01-25
◎ 黃招榮
愛國同心會,愛的國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台灣。如果不是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第一
天就揚言要換掉不適任的信義分局長,坦白說,中南部的人還不知道在台北一○一大樓外
,有一群長年在打人、且享有「治外法權」的愛國同心會在活動。
只是令人不解:為何資訊如此發達的現代社會,愛國同心會的恣意施暴竟然無媒體報導,
信義警分局也無動於衷?
查閱維基百科,愛國同心會的創會會長,竟然是馬英九的父親馬鶴凌,愛國同心會的成員
,稱呼馬鶴凌為老會長。至此,終於瞭解為什麼愛國同心會的人不管是毆打法輪功的人或
是毆打泛綠的支持者,警察一律視若無睹、姑息養奸。襲擊前總統陳水扁及前駐日代表許
世楷的蘇安生,即是愛國同心會的成員,這名暴力份子蘇安生,在二○○八年的國慶大典
上,還被馬英九邀為座上賓。
檢視愛國同心會一國兩制、統一的主張,與馬英九的化獨漸統及郝柏村的統派色彩互相呼
應,正是投馬郝之所好,好比「乩童、桌頭」,一明一暗在運作。故愛國同心會在台北市
享受「治外法權」,就是得到馬英九與郝龍斌的默許、暗助,這也意味著馬英九向北京主
子的輸誠。
如今,柯文哲上任才一個月,愛國同心會又公然挑釁,嗆聲換十個信義分局也沒用,這擺
明在挑戰柯P的決心與警方的公權力。
如果再配合郝柏村的御用大律師陳長文喊出四年後要競選北市長,政見只有一個︱︱清算
柯文哲,兩相對照,就可以清楚看出:柯P要處理愛國同心會的打人事件,又清查馬、郝
市長十六年下來與財團的弊案,形同打了馬郝一記重拳。
(作者為國小教師)
◎ 黃帝穎
愛國同心會總幹事、中國配偶張秀葉公然嗆警,影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她不斷地對警挑
釁,甚至踢警察,並嗆聲說:「信義分局換十個都沒有用啦」。
事實上,馬總統上任後,在「警政一條鞭」及「檢察一體」的拘束下,檢警與馬政府「逢
中必軟」的立場,已趨近一致,愛國同心會總幹事張秀葉攻擊執法的警察,已觸犯刑法第
一三五條的「妨害公務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警察卻不敢送辦來自中國的
「現行犯」。
對照去年三二四政院的鎮壓行為,手無寸鐵的學生、老師、醫生被警察打到「頭破血流」
,受傷者事後甚至收到檢警的「妨害公務罪」被告傳票,就可清楚檢警對中國人與台灣人
的「差別待遇」。
更明確的案例是,二○一○年中國政協福建省官員倪子川,在新竹連偷兩次BB霜(市值
二百元),檢察官以犯案情節輕微,立即釋放,並依職權給予「不起訴處分」;但是反觀
台中老婦人在路邊摘菊花(市值二元),卻被警察上了手銬逮捕,並依竊盜罪嫌偵訊七小
時,逼得老婦人與公所和解才罷休。
最嚴重的是,二○一三年中國文化部高官劉忠奎訪台,對飯店二十歲女實習生起色心,涉
嫌性侵案,警方到場竟以性騷擾案件處理,備案書只寫了短短三行,檢察官不僅沒有積極
偵辦,更放任中國高官離台,無須接受法律制裁。
檢警「逢中必軟」,連北市警察被攻擊,都不敢以「現行犯」逮捕愛國同心會的犯罪者,
如此不公不義之事在首都上演,也難怪柯市長會氣得罵粗話。
(作者為律師)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50423
1.愛國同心會整天在那邊亂的人都有案在身 但他們犯的不是什麼重罪 也不會判多久
別鬼扯什麼治外法權了
2.我全力支持把有暴力行為的愛國同心會成員送去關 但我也想問法輪功經年累月在台北
101前面集會 有向台北市警察局申請集會許可嗎?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九條 還必須得到
台北101管理人的同意 請問台北101有許可法輪功整天在他周邊廣場集會嗎?
3.陳長文說要選台北市長並清算柯文哲只是比喻而已 黃老師的閱讀能力有那麼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