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1-26 12:39:34別的不提啦,看看某立院姓柯的對廣電法修法的那個態度,
還威脅記者的那個嘴臉,
http://youtu.be/bZ_dAdj5SCc?t=1m13s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14683
被指阻擋廣電三法 柯建銘嗆告《民視》 <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2:46:00柯p=全民
作者:
SirChen (vanilla tobacco)
2015-01-26 12:48:00在野時痛批監聽,上位後要擴權監聽,這髮夾彎實在過得漂亮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26 12:49:00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不過對於柯P來說,他不會腐化,但是會更趨瘋狂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2:51:00沒關係 今後將是不要被法令牽制住的時代 沒在怕的
一個搞政爭,一個抓殺人犯。你要這樣類比就只是秀下限罷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5-01-26 12:54:00爹親娘親不如科市長親
原來 陳福祥(殺人)=王金平(關說) 我長知識啦!!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2:55:00原來查案還要分是不是議長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1-26 12:55:00=======11.29========
器捐都要分有沒有腦死了,監聽分是否殺人有很過分?要混為一談就只是想模糊焦點。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2:57:00要區分很好 請立法院先通過 不要搞超越法令謝謝
作者:
SirChen (vanilla tobacco)
2015-01-26 12:58:00原來特權關說不能監聽,殺人才可以監聽,筆記ing...
所以柯又沒逼警察犯法。反而是叫立委修法啊。相對之下馬已經非法監聽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2:58:00特權關說(依法)不能監聽,殺人可以(不依法)直接監聽叫立委修法:既然以最先進方法辦案,就不要被法令牽制住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2:59:00要求警察不要被法令牽制住=叫立委修法 受教了至於「馬已經非法監聽」是「特偵組經法院同意後」非法監聽周占春法官認可的非法監聽 有夠非法!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1-26 13:04:00"希望市警局跟法務部協商 未來可採登記制"新聞內文也要看阿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1-26 13:04:00法令規定是"市警局跟法務部協商"可以喬好的? 也許吧"市警局跟法務部協商"可以喬好的 何必要求警察不要被法令牽制住?如果一切依法令規定辦案 還有什麼牽制不牽制?還是說"市警局跟法務部協商"="反而是叫立委修法"?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1-26 13:12:00馬非法監聽?? <--這種邏輯層次和反核四不反核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