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5-01-31 01:11:29※ 引述《deep0723 (Fulberster)》之銘言:
: http://newtalk.tw/news/2015/01/30/56450.html
: 新頭殼newtalk2015.01.30 劉奕霆/台北報導
: 有網友在網路上流傳一份公文,公文上寫著「…復台北文創公司,函稿併陳」,但是底下
: 有個決行,寫著「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
: 搞定,不要惹我生氣」。下方蓋著「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的印章。
如果我是承辦人,看到這樣的批示,應該會很肚爛
今天承辦人應該只是個小科員
不知道什麼東西有了7萬元的差異,只好寫簽呈請柯P裁示
結果你柯P回什麼,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這是啥?
一碼歸一碼呀,現在就差了7萬,難道不用處理了嗎?
再寫說請自己搞定?
怎麼自己搞定?是要搓湯圓還是要去跟廠商硬凹?
錢的事情最敏感,弄不好小科員要被抓去關
當長官的不幫忙,還說不要惹我生氣,這是哪種擔當?
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很快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就不會想認真做事了啦
基本的尊重都沒有,有誰會想幫這樣的人賣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