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銘言:
: ※ 引述《deep0723 (Fulberster)》之銘言:
: : http://newtalk.tw/news/2015/01/30/56450.html
: : 新頭殼newtalk2015.01.30 劉奕霆/台北報導
: : 有網友在網路上流傳一份公文,公文上寫著「…復台北文創公司,函稿併陳」,但是底下
: : 有個決行,寫著「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
: : 搞定,不要惹我生氣」。下方蓋著「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的印章。
: 如果我是承辦人,看到這樣的批示,應該會很肚爛
: 今天承辦人應該只是個小科員
: 不知道什麼東西有了7萬元的差異,只好寫簽呈請柯P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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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好笑
台北市政府一年預算歲出和歲入都超過1500億,接近2000億的程度
放到民間已經是相當大的企業
而市長已經是台北市政府最大的人
等同是企業的董事長
結果一個課員為了7萬的東西就上簽到董事長?
這我還是真的沒聽過
這種引人發笑程度的公文也只有在公家機關會看到而已
在一般私人企業連會不會過部門主管都是個疑問
畢竟有個分層負責明細表在那邊
回過頭來說
如果硬要扯這7萬背後的含意太過黑暗所以非得市長來判斷不可
那台北市政府的腐敗程度真的令人憂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