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2-04 20:03:36
一家公司請來了一個CEO 結果這個CEO
跟廠商簽約,賤賣自已公司的產品
賤賣也就算了,還淘空自已公司的錢送給廠商
現在換了一個新的CEO
希望跟廠商重新議價不要讓公司損失那麼大
舊的CEO 的做法是對的嗎?
新的CEO 的做法是錯的嗎?
作者: coober   2015-02-04 20:06:00
OO會跟你說這是清算前朝~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04 20:10:00
合約辦事 就是這麼簡單,是可以修約但是沒那麼簡單.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5-02-04 20:10:00
不再溫良恭儉讓!!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2-04 20:12:00
賤賣虧損的責任是在誰? 前任CEO? 現任CEO?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04 20:22:00
會說賤賣是以現在的市值去算 以前的市值並沒有這麼高又不是中油可以有個浮動油價要比就要拿當年的市值來計算 而政府通常都是以公告地價當基準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2015-02-04 20:23:00
樓上確定賤賣時是以賤賣當年市值算嗎?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04 20:23:00
至於有沒有掏空或手收賄 柯p正在查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5-02-04 20:43:00
還在用撥接嗎? 都以購入價格計算了 還在當時併購當時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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