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Trierry77: 對付支那同心會沒輒,對付台灣老百姓一流 02/12 22:13
: → toorger: 趕快叫柯P出來負責啊 02/12 22:13
: 推 foolfighter: 你妹咧 連勝文拜票有申請路權嗎? 02/12 22:17
: → foolfighter: 以後大家都去檢舉 忙死你 02/12 22:18
: 推 elzohar: 以後發面紙 遛狗 站在路邊喝飲料的也記得都要申請路權喔 02/12 22:23
集會遊行法第2條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
集會遊行法第8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
者,以室外集會論。
所以遛狗的人 站路邊喝飲料的 慢跑的是不會受到集會遊行法約束的
至於賣玉蘭花 發面紙的 大部分都單獨一人 則是應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約束
第 8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聽勸阻者,處行為人或雇主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
撤除:
一、在車道或交通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或其相類之物。
二、在車道上、車站內、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站,任意販賣物品妨礙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