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sz (金佳映~好可愛)》之銘言:
: 一樣傳遞公文
: 馬會照法章走,一步一步合法地層層傳遞
: 至於傳遞多久,這不是馬思考的問題
對這段我直接抗議,馬英九不是你說的這樣。
馬英九很懂得變通,不會如你所說「不思考傳遞多久」。
不信?
看看這個案子吧: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11220/13976.htm
莊瑞雄出示91年8月8日台北銀行董事會會議記錄,裡面講的很清楚,「昨天晚上十點
多才與對方人員,即台北市政府,敲定合作事宜,相關細節則在今天早上才正式確認
,『昨晚獲得大股東台北市政府同意』」。而民進黨在昨天的記者會提出,8月7日台
北銀行發函給市府,公文列為「極機密」。莊瑞雄還原公文流程指出,台北市政府財
政局收到這份主旨為「台北銀行擬與富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最速件
、極機密的公文,從8月8日早上8點半開始,自徐股長、第三科科長、財政局主任秘
書一路上簽,再來會簽到研考會主委吳秀光及法規會主委陳清秀,陳清秀還標上時間
,8月8日9點30分,最後到副市長白秀雄、陳裕章,市長馬英九一共「9個章」,一天
內便通過。
8月7日台北銀行用極機密文件給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在8月8日便十萬火急地簽辦
這份公文。
http://i.imgur.com/gLILZO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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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九個章,十萬火急火速通過,這才是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