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那個呼籲蔡正元的支持者去投票的文宣

作者: ihsuann (Esther艾斯特)   2015-02-13 23:25:58
※ 引述《sexm ( )》之銘言:
: 是誰那麼惡劣
: 呼籲蔡正元的支持者去投罷免投票
: 明明蔡委員的態度就是要支持者別去投票
: 什麼時候變成要蔡委員的支持著去投反對罷免蔡正元?
: 夠了沒?
: 這種惡質的文宣
: 柯文哲轄下的警察竟然縱容發放 能忍?
請問為什麼蔡正元支持者不能去投罷免投票啊?
應該也可以投反對罷免吧?
這樣子也算是蔡正元支持者可以表達立場的機會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明明就可以投反對罷免,蔡正元搞這種動作,最後真的罷免沒成功,也難取得正當性,何必勒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3 23:30:00
本來就可以呀。吱只要的是過半逆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2-13 23:30:00
這樣政府才知道誰有去投票 該找誰算帳啊 哼哼
作者: silver40   2015-02-13 23:32:00
投票率過半才是真正的門檻XD
作者: ihsuann (Esther艾斯特)   2015-02-13 23:34:00
對啊那這樣他不怕沒有支持他的人去投 贊成罷免票會過半嗎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5-02-13 23:36:00
如果真的是蔡正元支持者,那當然可以啊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37:00
沒投票=反對 這種罷免規則本來就是他X的智障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38:00
重點是投票率過門檻 這在公投綁大選已操作過 沒人受騙只有年輕的不知道 還以為用點騙術就能讓人出門催出票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竟然用受騙來形容行使權利 太瞎了自己才是被騙放棄權利吧 幹嘛不出來投反對罷免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2:00
一堆人視為民主進步自我犧牲宣傳罷免 殊不知自己只是棋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3 23:42:00
↑來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3:00
子而已 民主就是自由意識的選舉 你憑什麼去壓迫他人意願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43:00
倒果為因 沒這種鬼門檻誰會想綁 而且抵制比推動容易太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哪裡壓迫阿,你可以出來投反對罷免阿,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5:00
看看隔壁板早已未審先判把祭止兀入罪 請問 到底是什麼罪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還扯到棋子勒,台灣走向民主化的過程充滿抗爭活動,你有支持過嗎?沒有的話,憑甚麼拿人家爭取來的權益說嘴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45:00
放棄表決的人 一開始就已經沒有參與意見的權利了這不是國小社會課就教過的?
作者: hips (hips)   2015-02-13 23:46:00
因為投票率的門檻對被罷免人有利。不去投比去投更有機會讓罷免不過。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2-13 23:46:00
投票題目改成贊成蔡正元繼續當立委 投票率沒過半就否決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6:00
@Ec73Iwai 你講的題目太深 但只要規則再那裡 對誰都適用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以後可以自我解讀,沒有出來投票的都是支持x號候選人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7:00
這就是公平的了!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2-13 23:47:00
這種投票規則隨便把命題改一下就可以翻轉結果
作者: hips (hips)   2015-02-13 23:47:00
這以法律而言早就不是公平的對決了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47:00
題目太深咧XDD 無法反駁就說看不懂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8:00
@quiet93 你的問題是設問 但XXX可以換成台灣現今所有立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48:00
還扯什麼未審先判 馬英九自己講的啊 不符人民期待就該
作者: hlcian (霸告)   2015-02-13 23:48:00
投票率三四成的立委補選都能成立了 罷免沒有理由要五成...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49:00
委 恐怕也沒幾個能通過你所謂的支持續任投票的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49:00
下台 第二關12%聯屬也衝過去 不然2006阿扁是判罪喔XD
作者: hlcian (霸告)   2015-02-13 23:49:00
罷免要五成可以 也請修法把當選要過五成投票率才行
作者: hips (hips)   2015-02-13 23:50:00
罷免本身就限定不能以是否續任來描述選項,不然這麼簡單大家早就做了。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2-13 23:50:00
是否全面廢核vs是否不要全面廢核 投票題目直接決定結果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2-13 23:50:00
蔡就是怕投票率高阿 即使是去投反對 都比不投好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以為隨便就有罷免案可以投票嗎?這地位跟台灣總統第一次直選一樣偉大了,其他立委的罷免案想投還沒有勒,搞不清楚狀況啊你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51:00
@Ec73Iwai 你不喜歡儘可去提罷免 但不能拉別人強人所難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2-13 23:51:00
真的蠻可悲的 都幾個月了 快去找褲子拉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1:00
露餡了齁XD 還所犯何罪咧 罷免成案並沒有說一定要犯罪喔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2-13 23:51:00
罷免關犯罪屁事,不能體現民意也要跟法律連結喔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3 23:52:00
這麼認真幹嘛啦 如果今天是割綠委 某些人就會出來
作者: hips (hips)   2015-02-13 23:52:00
總之法律偏袒菜,但道理上站不住腳,未來也可能修法,支持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2:00
你現在是在打馬英九的臉嗎XDDDDDDDDDDD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52:00
@Ec73Iwai 你總要說出個名目好說服(鼓動)別人去支持罷免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2-13 23:53:00
這種內建50%反對罷免的罷免還有人覺的合理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3:00
我又拉誰強誰所難了啊 從頭到尾我就幹譙規則荒謬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3 23:54:00
理由講過多少遍了 您不想聽就是不想聽 再重複一遍又有何意義?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54:00
那有誰能說出個名目 為什麼要去支持罷免案呢?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可以投反對罷免阿,一直在鬼打牆,很難筆戰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4:00
不要自己腦補好嗎 上面有拉人推文我就道歉 沒有換你道歉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2-13 23:54:00
既然合理哪何必又要修,修完還不能溯即既往。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3 23:55:00
我可以再貼給你一遍啊 但反正您100%不會認同 最後又沒有結果 那何必多此一舉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3 23:55:00
其實我覺得不投票是不是能算是第三種聲音?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不投票就是放棄權利,哪有什麼聲音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3 23:56:00
當然可以算是第三種聲音 但目前情況是 你會被歸類為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3 23:56:00
例如“沒有看法”或是“不覺得是個議題”?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3 23:56:00
@ssd123698745 呃~這是不是鬼打牆啊? 要你說又543的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6:00
姚立明就說了 不投票的"應該"要算背景 毫無反應的背景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難道我說台北市那些沒投票的都是支持柯文哲,你會同意嗎?瞎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2-13 23:57:00
不投票就是過不過我都沒差 但現在是硬把不投票拉到反對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7:00
跟人戰規則站不住腳 就開始跳針為什麼要罷免 去問為什麼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5-02-13 23:58:00
不能這樣說 很多不投票是不能投票 不是代表他沒差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8:00
當初可以一天就收集完四萬份聯署書啊 不覺得自己好笑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3 23:58:00
隨便你 反正你只是想戰 不是真的想知道理由 沒有必要貼理由給你反對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3 23:59:00
還是你以為那四萬(最終有五萬)都是俄羅斯人來填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覺得沒有理由罷免,就出來投反對罷免阿,沒慫恿放棄投票,你才是棋子好嗎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0:00
戰規則→退守→裝傻→問原因 你下一步要幹嘛?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4 00:00:00
不,我認為不投票是放棄權利沒錯,但也代表可以接受兩種之一的結果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憑甚麼幫沒投票的人下註解阿,這裡一個沒投票的是被慫恿的,人家是想反對罷免的,並不是都可以接受兩種結果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1:00
哇靠~政黑竟便成我呂布戰三英的局面 這是政黑板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01:00
@lohaloha 你不在乎 但這對在乎的人不公平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1:00
但現行規則大家都看得出來不是這樣 也就是荒謬所在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02:00
例如台北市長選舉 你把沒投票的都算在柯或連頭上這對另一方都是不公平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2:00
由此可推斷 只有我比較有同情心理你們 其他人無視中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3:00
呂布咧 還真的打哈哈被我猜到...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3:00
那個要去洗澡的人 還在戰?!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連可以投反對罷免都不知道的人很少,大家太閒了,練練嘴砲而已,連筆戰都打不起來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4:00
戰規則→退守→裝傻→問原因→打哈哈 你再抝嘛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4:00
罷免@ 投票支持/不支持/不投 都是一種意見表達的方式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4 00:04:00
所以這樣看起來住內湖的人明天一定要出來表態囉?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6:00
不投=放棄權利? 這種說法不就是一種強迫他人表態的行為?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6:00
少在那邊跳針了啦 你的論述要簡單多數決才能成立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06:00
那2016把沒投票的都算在DPP頭上 你覺得如何?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7:00
不投=放棄權利 這種話居然可以用問號...笑破人內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7:00
選立委就是簡單多數決 有問題嗎? 那罷免也是簡單多數決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08:00
@沒有人可以強迫你一定要出來表態 但是明天的情況是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8:00
難不成1129全國還有三成的人沒投票 你要他們加進來表決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8:00
是有什麼問題呢? 了個投票規則早定在那裡 有因人而異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0:09:00
@Ec73Iwai 你不洗澡了 那換我去看人洗澡了 bye!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09:00
你先舉證現行罷免是簡單多數決吧 要來賭什麼X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竟然有人誤會簡單多數決的意思,媽呀,確定我們要繼續浪費時間嗎,等級差太多,唉唉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10:00
逃跑了啦XD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4 00:10:00
所以投廢票的話是個解套的方式?!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00:10:00
呂布XDDDD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11:00
不敢賭喔 啊不是很會抝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11:00
投廢票的話 我不知道算有效票嗎? 如果是的話 那對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2-14 00:12:00
其他人是找到褲子了,剩褲子漂到公海的自為呂布XD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4 00:12:00
廢票算有效票嗎?各位
作者: staroceanj9 (更好更強大)   2015-02-14 00:12:00
應該說廢票算入投票率內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13:00
奇怪 我只是個小兵 呂布打個兩下就落跑喔XDDDDDDD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13:00
對 我剛剛一時腦子打結 會算入投票率的都OK 所以廢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2-14 00:13:00
廢票在台灣是被當笑話的有效票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5-02-14 00:13:00
這種戰力還自比呂布 好意思嗎..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14:00
廢票是無效票 實質效力跟沒投票是一樣的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2-14 00:14:00
等到哪天廢票快跟贊成票一樣多時才會有人思考廢票的意義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5-02-14 00:14:00
正面論述被打臉就開始跳針 開始賴皮要別人提供資訊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15:00
他和呂布的唯一相同點:都不會用google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2-14 00:15:00
都不會用google XDDDDDDDD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5-02-14 00:15:00
這種鳥籠投票 正反方立足點就不公平了還有什麼好支持
作者: lohaloha (老羊)   2015-02-14 00:21:00
google資訊很多也有出入呀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5-02-14 00:22:00
你連google都不信了還會信跟你戰的人?
作者: ludan7972 (滷蛋)   2015-02-14 00:23:00
把沒投票視為反對 根本就垃圾制度領你人民納稅錢 不去開會 要罷免門檻還高的要命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種寫定的規則有什麼好出入的,唉,亂講一通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2-14 00:34:00
看到很多資訊有出入是一回事 什麼都沒看是另一回事
作者: sillywhoever (I love God)   2015-02-14 01:46:00
支持綠委修法! 這樣藍營也可以動用人氣把不良綠委給踢掉了! 義憤填膺喊修法的時候, 想清楚會不會有回馬槍打到自己人吧! 就算不管台灣貿易死活, 瞎反服貿, 至少也要為自己挺的陣營想想後路吧~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2-14 03:14:00
藍營跟綠營的屬性差很多,這類運動是在野出身的團體拿手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只會自己陣營著想的才瞎,放著對的事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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