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罷免應和選舉被等同看待,憲法該修了

作者: skysail (sky)   2015-02-14 08:50:37
選舉與罷免是一體的兩面
選舉是選賢與能
罷免是革除不賢與不能
應是公民社會該有的權力,一體的兩面
否則政客為所欲為,就失去選舉的意義
憲法應修改對罷免的限制條件
而不是限制人民行使罷免權
政客
不應作箝制民主自由禍國殃民,禍害子孫的狗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2-14 08:57:00
那是選罷法的問題好嗎?!
作者: jc74156 (夢劇場)   2015-02-14 09:15:00
台灣不是制度有問題,台灣是人有問題這些人整天怪東怪西怪政府怪中國制度再怎麼改,這些人到時還是會有問題,除非他們執政所以李光耀才會說新加坡絕對不能兩黨,兩黨就失去競爭力小國可是經不起這樣的人在那邊整天亂的
作者: david6067 (啦 啦 啦)   2015-02-14 09:18:00
沒錯 所以K黨解散洗洗睡好了?
作者: jc74156 (夢劇場)   2015-02-14 09:20:00
解散阿,全給dpp玩,這樣看你們怎麼抱怨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02-14 09:24:00
對啊最好只要非KMT全部不準參與公務,一黨專政最合政黑人心目中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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