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30:04: → chataulait: 不過這次應該是不會過啦,門檻高得太誇張了 02/14 10:03
和公投一樣,有些人老愛講門檻高;
就不說公投,說罷免;
罷免的門檻也可以分成好幾個階段,
既然這次都到了今天已經可以去投罷免票的程度,那麼前面那些連署門檻就不說,
就說現在要跨的門檻就好;
1) 50%以上的選舉人出來投票
2) 出來投票的人50%以上的票數同意罷免(aka.有效票中的二分之一同意罷免)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2-14 10:35:00其實我覺得1/4是應該要過的
作者:
mei0725 (雙眼皮)
2015-02-14 10:35:00認同你的說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0:39:00喵的 還有人要吵公投應該要比照選舉 不設投票門檻 - -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2-14 10:40:00真的不設門檻 玩起來就有趣了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5-02-14 10:41:00門檻改成上次投票人數的二分之一 這樣有沒有問題
門檻改成1/4真的會變民進黨自爆的源頭...2020以後執政不佳,北部的立委就糗大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2-14 10:43:00老早說了,罷免的原因不在讓罷免通過,而是讓藍委因為不堪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5-02-14 10:44:00另外我也認為 要罷免也是當時選他的人來罷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44:00民進黨改制度問題在於都是看短線;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2-14 10:44:00騷擾而噤聲,這是不折不扣的民粹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44:00
拿相對多數的得票率來講門檻法則也太瞎了,一點邏輯都沒有,還有,覺得罷免很容易的,拜託,先去把林國正罷免掉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5-02-14 10:45:00皇狗娼數學顯然有問題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46:00
拜託,這樣就是民粹,夜市跟紅衫軍就是暴動了,還沒進警察局,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0:46:00沒有人說罷免很容易阿 只是認為罷免本來就該要有點難度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2-14 10:47:00獐頭鼠目的國屍,跟本就是招搖撞騙的沽名釣譽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0:47:00而這難度有人說太難 有人說應該的 要以誰說得為準?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48:00
上面的得票率有乘過投票率嗎?還過半數勒,講到我都想呸一聲了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48:00有人也知道相對多數下門檻的問題,那還不支持本文提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49:00
覺得簡單的,大概跟馬總統當初幻想自己可以很簡單就捐薪一樣吧,想不到割捨不掉錢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0:00公投也是一樣,自己怕自己主張得不到過半認同,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50:00
誰跟你們一樣奴隸,整天想放棄自己的投票權利阿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0:51:00放棄?哈哈......這種民粹式的說你放棄就放棄的帽子扣真高啊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1:00還是石老說的好,浮動憲法最適合冥進凍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2-14 10:51:00
果然是有自己的玩法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2:00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52:00
請問你心愛的蔡正元有拿到絕對過半數的選票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53:00
石之瑜嗎?拿台大政治有政黨傾向的老師說嘴什麼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0:53:00所以拿不下港湖區立委的要怪KMT太強嗎?還是+<><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3:00巴不得這些垃圾被罷免,然後再請號召來高雄罷免左楠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0:54:00啊,人家都可以COS女僕當外掛了,真是失敬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54:00
台大政治一整個被酬庸的系,可憐,還好我導師不是那種人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4:00台大老石有政治傾向,台大菜丁貴就沒有?姓石的說嘴不能信,那一堆垃圾之花整天奉菜丁貴為神的又是怎樣?拜託垃圾之花和民進黨作事情有個一致標準好嗎?
其實下修罷免法絕對有利藍營 再來可能換DPP絕對執政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0:55:00台大政治被酬庸?DPP一票台大政治系出身的表示: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6:00民進黨和垃圾之花都沒發現自己這個老毛病嗎?
看看2006 藍營天天喊罷免總統 對比現在....ㄏㄏㄏ
作者:
tan70405 (Jason )
2015-02-14 10:56:00你的投票率加起100%好恐怖喔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58:00
話說這篇是台大政治系友寫的嗎?拜託,趕快改,不然就修文,好丟臉,唉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2-14 10:59:00當初接近半數投給他 所以應該只要當初投給他的半數同意罷免即可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0:59:00
酬庸拿來跟民代比,唉,媽呀,好丟臉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0:59:00台大政治出了一個垃圾台獨替代役才叫丟臉吧?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2-14 11:00:00門檻設個25~30%差不多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00:00對選舉統計數字有問題的,自己去中選會資料庫看
還好啦 上次那個公民團體還是台大政治系教授呢XDDD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5-02-14 11:00:00蔡丁貴可以有顏色,石之瑜不行,果然是台大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1:01:00沒辦法,誰叫石教授不是支持DPP
作者:
tan70405 (Jason )
2015-02-14 11:02:00笑死了,投票率100%? 腳趾想都知道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02:00
拜託用七成投票率乘以得票率,算出來過半數再來討論,媽呀,數學有那麼難嗎,身為系友,覺得好丟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03:00對於某位說投給他的半數同意罷免的講法那是不是代表只有投給蔡正元的那些人才有資格投罷免票?
作者:
tan70405 (Jason )
2015-02-14 11:04:00拿相當百分比說過半,所以投票率要過半,真的很佩服你耶。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04:00
我沒有說不能有顏色阿,可是我又沒拿蔡教授有顏色的話來教訓你,你卻拿石教授有顏色的話教訓版友,不是可笑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04:00某q腳會不會痠?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04:00選舉選制跟公投選制不是純粹的數學問題 別以為用算的就OK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05:00快點去call港胡的同道出門做正吧,別再浪費時間了。距離下午四點只剩不到五個小時了捏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2-14 11:05:00我只是用原po的邏輯換個角度而已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05:00
還說什麼投給他的才有罷免權,拜託,是選整區的立委,不是選你們國民黨代表好嗎,媽呀,無知太可憐了還說不是數學問題,哈哈哈哈哈,唉,好丟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06:00為什麼你推文可以只看一半 我不是打了兩行字?唉 需不需要介紹一下眼科醫師給你?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07:00
學藝不精沒什麼,學柯文哲改掉就好,我又沒逼你道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08:00你要自HIGH也是沒有人能阻止你就是了 這就是言論自由@@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08:00
你護航政治人物就算了,護航寫錯文章的版友幹嘛,唉唉唉唉,連筆戰的能力都沒有,亂扯什麼言論自由
作者: jeffsu 2015-02-14 11:10:00
我也很想割掉蔡 但這篇寫的是事實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11:00筆戰?? 真得有心要討論的才會是筆戰 你只是噴口水罷了
作者: chudly 2015-02-14 11:11:00
1/4的意義是逼支持他的也出來投重新pk決定適不適任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13:00
台大政治數學分數好歹也有八九十分,趕快改文章吧,知錯能改就好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13:00就像反核跟恐中的那群人 腦補核能會爆炸 木馬會屠城那為什麼要南進南出咧 不是怕木馬屠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15:00( ′-`)y-~談兩岸交流 陳菊:共創雙贏菊姊: 林驟罵就是兩岸雙贏,馬鷹告酒洗賣台啦~~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16:00
轉移話題無所謂,但是舉例太差,沒必要一直犯錯阿,改掉就好,何必勒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17:00說降低門檻可以衝高投票率的人..就像上次立委補選 投票率都不到50% ..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17:00
你可以拿文章問你的石教授,也許他給你的建議,你比較聽的進去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18:00也就是說台灣人其實不怎麼愛投票 兩年一次差不多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18:00不開心可以發一篇來"討論",一直在叫囂很難看有人的ctrl+p是壞了嗎?
作者: jeffsu 2015-02-14 11:19:00
要是門檻在低以後藍動員 綠的立委一樣被割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19:00不會,所以說這和考不上台大,一直叫囂要台大降錄取標準一樣的好笑最好都不要門檻,我們的國家就整天這樣子公投來公投
作者: jeffsu 2015-02-14 11:20:00
但我還是站在藍營支持者立場希望他們自己割掉蔡正元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20:00去就可以撐霸21世紀了,多好? 去他的ECFA、TPP、WTO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20:00
有什麼好討論,七成投票率乘以五成得票率,等於三成五選民支持,有很難嗎?還重發一篇討論,跟你苦口婆心是我最大耐心了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21:00LUB( ′-`)y-~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21:00
建議速戰速決 鄉長可能會來救援 很多篇漢客戰到一半很奇怪鄉長就會亂入 一旦鄉長來了這串文就廢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23:00
怎麼會拿單一學校錄取率來跟罷免權相比,等級差太多,唉,我真的覺得好丟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24:00同樣的算法5成投票率*5成贊成票等於25%選民贊同罷免門檻在哪裡?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25:00所以說有人一直叫囂,卻不敢自己發一篇,還LUB一堆XD太陽花同路人都這種"價笅"?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26:00自己知道自己的算法哪裡丟臉就好了吧@_@?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2-14 11:27:00都已經成案投票了,所以連署的問題在這次個案已經不是什麼門檻問題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27:00
你選舉權有設投票門檻嗎?前面一堆人不是講過了,唉唉唉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5-02-14 11:28:00現在這種文章我都看不出來到底是反串還是沒穿褲子 邏輯驚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29:00所以你說是算術問題還是門檻問題??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5-02-14 11:29:00人的神奇 都過那麼久了 難道褲子還沒找回來 果然是反串吧?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30:00
這算法是贊成反對都去投 這也是不得宣傳怪的原因 可以大聲喊不去投 但是不能宣傳去投票 不去投算在罷免失敗的一部分 武器上根本不平等
作者: jeffsu 2015-02-14 11:32:00
罷免當然可以宣傳 但門檻真的不能太低
有腦的人,都很清楚這次幾乎不會成功的罷免,只是讓社會大眾知道那離譜的門檻罷了 顆顆
有腦子的人都知道這門檻就是要50%選舉人全出來反對還在那裏0.5*0.5 拜託別笑死人好嗎這門檻不降 罷免法就只是個笑話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36:00
假設當選時投票率六成 只要在裡面20%挺 然後不去投 即使罷免時投票還是當初的六成去選 還是不過 所以看起來像是20%否決80%
等到他們想罷免綠營的人就會哭啼說門檻太高了啦 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38:00等到有那樣的一天在說吧@_@"罷免可不可以宣傳 可以討論 畢竟公投 選舉 都有宣傳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39:00唯獨罷免不行 比較不合理之外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40:00
漢客 我這樣的算法有沒有不妥?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41:00或許有人會搶綠裡面爛的也要割掉 但卻沒講門檻高阿..
我說的是罷免這部份,OO 只會嘲笑跟哭哭說綠委也很爛,為何不割,別挑針好嗎 噗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42:00所以你是要講門檻還是要講啥?國文老師表示欣慰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43:00
罷免門檻阿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43:00畢竟選舉跟罷免和公投性質並不相同 所以選制不同也很正常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5-02-14 11:45:00100%的算法根本無理,當初投票有100?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45:00反對門檻的人大部分都是持跟你相同看法有門檻感覺上像是可以用少數人否定多數人的意見但門檻有其必要性..假設30%投票率有80%贊成罷免等於24%的人就可以讓罷免成立 這合理嗎?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49:00
不是嗎 20%否決80% 而且還是以全國投票規格對待 偏偏罷免不能以綁全國選舉 連規格都吃虧XD
我認為連署階段應該提高門檻以避免天天玩罷免但成案後投票應該降低門檻採簡單相對多數決畢竟能搞到被投票的傢伙 也算是天怒人怨了
立委補選也是三四成投票率,候選人獲得六成選票也是24%,補選一樣具有效力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1:52:00現行門檻也不可能天天玩罷免啦 夠高了~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52:00
所以我認為應該參考各大選舉和補選來設定 而不是莫名用個50% 然後騙大家50*50 門檻不高
作者: jeffsu 2015-02-14 11:53:00
是有需要修但不能太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53:00補選是一種選舉 選舉跟公投和罷免 選制本來就有所區別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54:00
利用1129百年浩劫的大屠殺+臥底被識破下 各路追殺才勉強過蔡正元 說連署要再生高 ??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55:00所以說反過來看 門檻低的話 那投票率在30~40%的情況下50%的人贊成罷免 不就只有15~20%的人投贊成票?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56:00一樣是會陷入你所說的 少數人決定公眾事務的問題成案門檻是13% ...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57:00
今天情人節,大家也不要在這裡浪費太多時間,很多人連規則都不懂,雞同鴨講,何必勒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1:58:00
反對的吃飽太閒??蔡正元都在喊別去 不去才是最好的投票 一票有兩票的價值
選舉採用的是簡單多數決,無關投票率,就算投票率只有一成,你取得相對多數還是當選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58:00選舉跟罷免和公投 要分開來看 ...我這句推文打幾次拉..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1:58:00
投票率高低跟選舉結果本來就不應該掛勾,投票率七成,一樣可以都投反對罷免阿,在無知什麼
選舉成案本身的門檻是時間,四年一次,修法修成每年選一次就變成一種濫用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1:59:00不可否認的就是會有人無聊去投反對= = 不然你看今天開票..
作者:
giee5566 (ç« éš)
2015-02-14 11:59:00蛆看不懂直接噓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2:00:00
還什麼少數人就決定,拜託,可以投反對罷免,你不知道嗎?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2:00:00蔡正元案就是適用舊法未修法前,你說再多也沒用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2:01:00
幹嘛分開來看,選舉罷免公投都是選民權益,誰跟你一樣自願閹割自己權利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2:02:00不要沒去動就說人家自願放棄,搞得自己一副小媳婦
tina姐,舊法是指宣傳的部分,現在討論熱烈的是門檻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03:00
只要不投 一票就有兩票的價值 哪個政治人物沒鐵票 然後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2-14 12:04:00這原po的數學。。。
其實就是問選舉(選出喜歡的人)跟罷免(不要討厭的人)這兩個價值是不是等價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2-14 12:05:00老實講就是賭這區的人對他的信心度就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05:00沒門檻的結果就會是只要不到50%的人投票 可能30%或40%
無聊投反對也是一種價值判斷,投票本來就是依個人的價值判斷不是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06:00甚至更低 就可以決定公眾事務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06:00
喊別去投比喊贊成的騙票騙的更囂張 然後法律保仗 宣傳的出事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07:00但門檻確實有其必要性而且我也沒看到有人在街頭宣傳不要去投..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07:00
還開記者會哭訴 實在很有喜感!
作者: david6067 (啦 啦 啦) 2015-02-14 12:08:00
沒人說不要門檻吧?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09:00
沒說過+1
作者: david6067 (啦 啦 啦) 2015-02-14 12:09:00
投票率可以參照補選訂個標準阿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09:00降低門檻跟沒門檻有甚麼不同 = ="
是沒有人在街頭宣傳不要去投,因為是直接傳簡訊啦XD
作者: david6067 (啦 啦 啦) 2015-02-14 12:10:00
喔 褲子穿短一點跟沒穿褲子有什麼差?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10:00
只是對不能宣傳和一票有兩票價值 不能理解!!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11:00一票有兩票價值?怎樣算能算出一票有兩票的價值?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12:00
就像剛剛說的20%否決80%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16:00你這種說法就是所謂的70%的70%那種講法但這無法推論一票有兩票價值吧= =?反對者不管是去投還是不去投都只能算一票只是反對者變成了 有去投反對跟連投都不去投這兩種選項..我想你的問題應該是在這邊才對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21:00
我說價值阿 不然蔡正元幹嘛怕支持者去投票 還喊要告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26:00不管去投還是不去投 都只能算一票= = 沒有一票有兩票價值
如果你說選擇只有兩個的話,剛剛看到一個制度是罷免成案後,罷免與繼任者選舉同時進行,只要被罷免提案的人也能參加繼任選舉,就不會有選擇只有兩個的問題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2:27:00最大問題就是把不投票 全當成反對票~不投票中 誰知道贊成/反對佔多少? 全歸一類不合理
本來就也只有討厭他的回去投啊 討厭他卻不去投 怪誰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30:00不能歸在贊成也不能歸在反對 但也不能當做不存在
唉,一個更直接的方法就是把各國罷免的投票規則攤出來看看,但是有投票率門檻的多,還是相對多數的多
傻子邏輯 相對多數決 支持蔡的就會積極出來投 反對派的為了超過支持蔡的 也會積極出來投 兩邊都積極出來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37:00沒有人能保證採相對多數的時候投票率就會高阿..
才是罷免投跳的常態 現在這種罷免制度設計 支持蔡的只
選舉是選擇題 罷免是是非題 能當成一樣?那就是當地居民根本沒那麼想要他下臺啊 想要的本來就會積極投
這篇真的是奇文共賞XDDDDDDD, 簡單的數字問題還會搞錯
要這樣說 用2012當選時的投票率和蔡正元得票率來算最公平
還是在來笑一下奇文XD, 欸欸 並不是文章有上色就代表
蔡正元當初拿到這麼多票 可以宣傳選好幾個月 投票當天
所以說選制改成繼任者選舉同時舉行,被罷免者同時參加繼任者選舉就不會有單獨是非題的問題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42:00要這樣算的話 6萬支持徐國勇的人只要再加上4萬游離票
蔡正元拿了總選民中的 37趴 所以這次贊成票如果有過37趴就霸免成功 這個兩邊都可以接受吧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43:00可不可以宣傳算是另一個議題 跟門檻是否必要是兩回事
當然可以啊 為什麼不行 徐如果被罷免成功 表示他自己
黑壓壓地區總選舉人約30萬, 7成投票率大約20~21萬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45:00
ssd大的提議滿合理的 !
只要有一小搓人不去投票, 就可以用20%打死80%喔!
我認真覺得超過當時37趴的得票率就罷免成功 是綜合兩邊折衷的方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2:46:00你那是把投票的只有贊成者才會得出15這個數字可是實際上的算法應該是15W的投票者 只要有超過7.5W的人贊成罷免 就可以罷免 這種講法才是正確
H的算法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現行制度就是支持蔡的不會出來投
就說了阿, 只要一小搓人不去投票, 就20%打死80%還在那耍ULOR超過75000 XDDDDD
你一下說不贊成的沒必要陪你玩 一下說7.5萬就夠了到底是要不要玩啦
所以要改成相對多數決 讓支持的也出來投 就完全公平了
作者:
yehudi (soger)
2015-02-14 12:51:00蔡委員留在KMT利大於弊 而且最近他滿用心問政FB常常更新 我認為他是有心要為民服務的
可是現階段罷免門檻公式, 以止兀那邊來說就算出來投票的全都贊成罷免, 只要一小搓人不出來投票就滿足不了15萬投票人口的門檻, 於是罷免失敗~
作者:
yehudi (soger)
2015-02-14 12:52:00試想 敢砲打中央的有幾個? 可惜他下次不選了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2:52:00
看蔡正元的態度就知道 他根本不怕贊成罷免 他只怕支持者挺他去投反對票 這什麼制度 XD
你只兀也才10萬當選, 7成投票率也才20~21萬人結果現在要「出來參與罷免投票」的人們需要滿足15萬XD
hank你的算法超有趣,就算超過七萬五同意罷免,但是剩下不同意的七萬五(以下)不出來投票,罷免不就不成立了XD
我看某人八成還搞不懂罷免公式吧, 跟這篇一樣, ULOR~
所以七萬五(以下)可以左右七萬五(以上)的罷免結果,的確是少數決定公眾事務沒錯了
但如果反對者有話要說 那贊成票超過當時的37趴罷免就成立 我也可以接受
重講一次, 黑壓壓地區總選舉人口30萬左右, 上次投票率上次投票率抓7成, 大約21萬人, 而止兀靠10萬票當選
不管怎樣現在這樣最不合理 即使是2002的馬英九都拿不到全部選民半數
然後, 罷免門檻卻是要15萬人(出來投同意或反對)也就是就算出來投票的人都投同意, 但只要一小搓人不來就沒15萬人
所以最終還是失敗看懂什麼叫做「不合理的門檻」了嗎20%輕鬆打贏80%阿, 這是什麼概念XDDD 還罷免勒所以問題在哪? 就在"參與罷免投票人數需要15萬"這裡阿21萬選舉人中, 止兀10萬當選, 但罷免至少要15萬人出來參與罷免投票(投同意或是反對, 都是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0:00但參與選舉的人也不只15W阿..
我的老天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1:00那為什麼罷免的時候 就只需要有10W人投?
我累惹, ssd大大, 交給你接力解釋惹, 我去吃午餐 ㄅㄅ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2:00照你們講的相對多數決 只有10W人投票的罷免結果
台灣的數學教育&邏輯訓練真是失敗 馬冏不該負責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3:00你們講這麼多 無非是想把不投票這個因素從罷免中去除罷了就算不是全部都投給止兀 好歹有21W人參與投票
啊你一下說不支持者不用陪你玩 一下又說憑甚麼15萬人代表21萬人的選擇 那乾脆廢除罷免你說好不好?
不投票的本來就要去除啊 選舉時不考慮不投票的因素 為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4:00那現在你想要用只有10W人參與的投票去否定21W人參與的投票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5:00這樣的邏輯是對 用少量投票率跟對抗多量投票率的結果?
不投票的人在那邊說你們這麼少人投票憑什麼代表我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所以我說用蔡正元當時的37趴當標準阿 這樣你可以接受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6:00選舉是因為上一屆當選者任期到了 沒選人出來就會沒人當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7:00罷免則是另一回事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08:00撤除投票門檻的投票率就會高? 這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吧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08:00
因為不投票比反對票更兇 看蔡知道 如果投反對好他會在家睡覺喔XD
最好是另一回事啦 要求公平很難嗎?選舉時可以沒門檻罷免時就應該也沒門檻 這才叫公平
這個門檻根本是來降低投票率用的 怕沒有門檻不行可以
不然補選只有三成投票率 那七成沒出來投的應該要出來靠北平甚麼三成可以代表我啊
@hank28 如果用當時蔡正元的37趴總得票率 超過就罷免成立 你覺得合理嗎?
既然補選時投票率只有三成都可以合法當選 罷免為甚麼
更何況不投票的人說你們投票太少不能代表我們真的很好笑 是有人逼你不能投票然後把命運交給少數人嗎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12:00
ssd大那很合理 代表更多人否定 不然還可以做修正 而不是隨便拿50%騙大眾很合理
作者: ArroyoChou 2015-02-14 13:20:00
門檻這明顯看不到?一個投票率不管幾成,選出來就當選一個投票率一定要過50%才算這次的投票有效,這怎能並
作者: ArroyoChou 2015-02-14 13:24:00
論,簡單的規則繞一下就看不清真相了?
作者:
BEC5566 (玻色愛因斯坦凝結五六)
2015-02-14 13:26:00可憐政黑狗奴才 XDD真是奇文共賞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36:00白X嗎? 明明就是你門自己不懂罷免投票率已經算是不高了在那邊該說甚麼要降低門檻,事實上就是真的大部分的人要就根本沒有門檻這種議題,想製造假議題的外圍團體夠了沒有?況且要罷免案沒有一個"國家"沒有要求"投票率"
上次一直強調採購法驗收沒弊案罵別人的腫臉又來了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41:00鄉長一堆國家都沒有卡耶www
joh 台灣有始以來有那一次選舉得到總投票人口一半以上的票數?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2:00況且就算沒有投票率這種東西好了,連這種簡單門檻都過不了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2-14 13:42:00爆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43:00
蔡正元聽到贊成罷免他的叫囂 大笑 聽到支持者去投反對票 大驚 XD
說白x,結果自己被打臉...這代表自己才是.....嗯....X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3:00至於驗收法? 拜託一下一個消防替代役講的東西我都在哈哈大笑了,完全不懂門路的再講...回到正提,就算沒有投票率檔關,我不認為這罷免案
白X嗎?就是設50%的投票率門檻才讓投票率很難過半
對啊,完全不懂門路的再講... 人家只是有樣學樣X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4:00有這麼難過,一直那邊說投票率50%以下的基本上都是假議題
既然是簡單門檻,那拜託把DPP全罷免吧!!! 拜託囉^^
投票率50%的簡單門檻XD 讓我想到其他篇出現的7萬>八萬神邏輯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5:00很簡單,晚上若投票率低於40%,就代表沒人想理會你們若高於60%還不過,那.....你要怪誰? 怪老天吧zzz
都出來投票 最後反對的贏過贊成的我就認了乖乖站著給電阿 不出來投票笑人家過不了門檻是哪招XD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45:00
那可以解釋蔡正元不惜喊告也要阻止去投反對票的原因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46:00沒人鳥=不表態 那為什麼規則上把不表態視為「反對」w?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46:00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改的是選舉制度改成絕對多數決 ..而不是罷免改成相對多數決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6:00@hank28,要改絕對多數決,馬上很多人就在該該叫了
連2002馬英九都拿不到總人口一半 你說這個門檻很好過 你在開玩笑嗎?
門檻這麼簡單,憑KMT的髒錢應該很容易罷免DPP才對呀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7:00我說....連這門檻都過不了的罷免,這代表沒人鳥你們阿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48:00全球都沒有的罷免門檻 叫做簡單門檻 我笑了www
我覺得製造髮夾彎的方式就是挑個綠委罷免他 XD到時候這篇文的推文又要變成奇文共賞了
沒有人理就是因為門檻 你自己心裡很清楚 不要再秀下限啦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8:00不然你改到25%,保證看到更多浪費資源的罷免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49:00那幹麻還設定門檻www 就是怕寂寞又懶得動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49:00都說了這已經簡單很多了,況且都給了快兩年在那邊宣傳...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49:00
前面我就推論到這串文的結尾 不得不佩服我自己
鄉長,三件闌尾成案只有正元,還開了1129外掛,沒要浪費沒這麼簡單
JOH請解釋補選時為何沒有門檻 為何三成票率可以合法當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50:00莫忘罷免有連署門檻 還有罷免失敗的一年不得在提歐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50:00你今天把聯署書門檻降低到10%以下,馬上能鬧的區域馬上就鬧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0:00罷免案的成案需求是13%
這麼擔心改25%後DPP被罷免嗎? 立場不對呀X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51:00台灣那些公民團體愛鬧也不是第一天的事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1:00也就是說另一黨的人全部都連署 就可以投罷免
你這就等於贊成的人要全投票人口的50 請問哪一次選舉這麼高?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51:00
講白啦 只要有20%的鐵票 放頭畜生在那也罷免不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51:00很棒阿 闌尾也可以開始割籃草 非常公平阿 有意見?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3:52:00現實就是如此,給你這麼久的時間,你連一點門檻都過不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2:00那只是因為現在最後面的關卡有難度 所以罷免案才會少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52:00@joh 中選會表示:罷免宣傳違法 連署格式很重要w
回頭看了一下前面推文,果然被預測到,銀好厲害!!!
不是"少",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53:00@joh 選舉也不用門檻耶 還可以正式宣傳耶 為什麼沒門檻?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53:00
而且還幫大選 連署有時間壓力
當初誰看好蔡正元第二階段通過的啦 現在通過了就變得都很簡單一樣不要尚書好不好
怪制度不好呀...不然怪垃圾KMT卡這種制度也可以 XD
蔡委員若不當內湖石內卜逼的部分藍軍也去幫忙簽罷免根本湊不到13%...光靠一邊陣營是不夠的
沒那麼容易 罷免有很高的成本 願意的話可以自己衝衝看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54:00
當初大將軍笑那種是斂財 跟本不會過
現在民氣最反KMT都只有一個蔡正元過 到底是哪裡看出會罷免滿天飛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4:00第二階段會難搞 只是因為第三階段難度高 整串罷免案跑下來很麻煩 大部分選民都不想這樣做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5:00那如果把第三階段難度調低了.. 第二階段的13%並不難
以後不要在戰神了啦 按照這裡標準馬英九連50趴都拿不到根本廢到不行
這次罷免也是用舊法 但還是過了第二階段但過去從來沒人跨過第二階段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55:00
要不是大選在外面直接簽 跟本烙不到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6:00光是李建昌的票數就可以達成第二階段了吧@_@
只要適用舊法 第二、第三階段的難度是相同的我說的相同是不同案子的同個階段
那很好啊 支持者可以出來投反對 如果過不了一樣代表很難 意願就會降低
hank28 講的輕鬆 自己去衝一個看看 社會沒有足夠的共
鳴 你募不到款也找不到人幫 搞不好自己撐下去的意志也沒有 別忘了時間有機會成本
所以hank28到底讚不贊成37趴門檻阿 我等好久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3:58:00
是啊 然後你怎麼找人簽 所在地和工作地方很多都不一樣外加你敢去每間敲門?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3:59:00不投票的人代表不投票 不關心 從不代表放棄 不能無視
不能無視所以你把他加到反對票 這到底是啥邏輯???
算了,我還是去推動邏輯學成為國中小必修課程好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0:00那只是因為不投票得出的結果剛好跟反對是一樣的 -.-..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4:00:00都「不關心」了 所以無視意見也沒差阿 反正「不關心」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1:00就拿2004那兩個公投來說好了 兩個案子都不成案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01:00
XDDDDD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4:01:00
hank28不知道有簡訊叫人家不要投票嗎?傻傻地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4:01:00就像nonee講的一樣,民進黨不可能給你通過自殺政策
XDD不投票得出的結果和反對一樣 你終於說出一句像樣的話了
不投票不代表放棄,這是要表達可以直接當作反對嗎?XD
我真心覺得國民黨倒不倒關台灣屁事 邏輯學不學台灣才不會好啊 XD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02:00
開始囉 都是dpp的問題
這就是公投審議委員會存在的理由啦 一定要讓公投命題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3:00難道要因為不投票得出的結果跟反對一樣 就硬要生出一個不投票的結果嗎?
hank解釋一下補選時 七成不投票的民意為何被無視?
推,邏輯真的很重要!!! 看多神邏輯都怕自己變笨了
那我問個小問題:如果選舉(而非罷免)時當選人的得票數比沒出來投票的票數還多 該人當選有不有效? 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4:00所以說我支持要改成絕對多數制阿 把選舉投票率綁死在50%以上
因為不投票的人不可以無視 又不投你 那代表他不支持當選人嘛 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5:00也就是說以後的所有選舉 投票率都要50%以上才成立才正常吧
hank28 有一個辦法可以解決你說的狀況 就是我說的37趴門檻 你到底同不同意
這就是為什麼一定不會讓「續建核四」成案,真的要投也
投票率50%不一定代表當選人能獲得絕對多數民意支持若以你的想法 那麼候選人必須要得到該選區所有選民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6:00一個地區的選舉如果沒有超過當地50%居民投票 怎麼代表該地
屁哩 那以後補選永遠選不出來怎麼辦? 當初會搞相對多
我同意阿 然後任何選舉落後方就動員不投票 一直重選到贏為止 太爽啦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7:00只要超過50%投票率 就比較有正當性
選舉也搞絕對多數決是甚麼無腦思維...照HANK的選舉絕對多數決 今年北市長 連勝文只要叫選民
hank28一下說支持者不用陪你們玩罷免 一下說沒有50趴的投票人怎麼代表全體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09:00什麼都搞相對多數則是懶惰思維 -.-
應該說相對多數是最省時省力(但不一定公平)的選法絕對公平的選法成本太高或是以客觀條件無法實行說那句話的是joh不是hank28啦XD
很強調正當性、投票踴躍的人 卻允許策動不投票的制度
我支持相對多數 但也可以接受折衷的做法 就是蔡正元當年的總得票率當門檻蔡正元當年的當選得票率是總人口的37趴 所以贊成人數超過這個比例就成立這個數字已經包含不投票的人(當選時的投票率)
可以維持通過罷免要有至少25%公民票的門檻啊把投票率門檻撤除即可
然後也是78趴中的37趴決定全部人命運所以這個數字完全有足夠的代表性
我還是覺得"當選時的民意"跟"罷免時的民意"不能一概而論...不過我們在這討論也改變不了什麼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17:00不能思考一下喔= =喵的咧 不給人思考喔 = =
是 我支持相對多數的投票阿 但這是我想到最折衷於兩邊說法的方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18:00我在想你這方法可行性如何 但就算可行.也要立委諸公願意改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19:00公投類的重大議案仍然必需要絕對多數制 但罷免案則可討論
不要像joh把責任全推給DPP KMT才是立院過半多數不要再分藍綠 下次選舉你可以拒絕投給不修公投罷免制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20:00KMT那群垃圾立委一事無成 不如期待下一屆 -.-..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21:00公投類的重大議案因為會影響國家方向 絕對多數制必須堅持
我覺得先不用怪dpp或kmt 反正案子送出去了是誰在擋就會自己現形
當然KMT是絕對多數 但那不代表dpp立委就是同意的一方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22:00公投一點也不雷同 像入聯公投跟軍購公投-.-..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4:22:00@hank28,連這種性質不同的都會拿出來講了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23:00
石內卜二號呂學章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14 14:23:00就好像拿直升機和坦克去比性能一樣...北七到不行
其實公投議案可大可小 你沒道理對沒有重大關注的議案
規範的絕對多數高門檻 應該讓人民自己決定 議題關注度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24:00@joh 這也是在訴求台灣共識阿= = 只能想辦法囉
對我來說公投只是一紙空文 罷免才有真正影響畢竟台灣社會還是因人成事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24:00
選舉罷免本該跟公投分開談 層級有差
像全世界公投門檻最低、舉行最頻繁的國家就是瑞士也沒聽說瑞士的執政者因此而被牽著鼻子走...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26:00
但是有些人總想是 選舉 和(罷免 公投)分開談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26:00如果台灣有瑞士那樣的條件的話 ...
總之 要議題關注度高者投票踴躍 要避免操作不投票請撤除50%投票率門檻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27:00
蔡正元啊 偏偏這樣沒事
公投標的是一段文字 但我認為解釋這段文字的人更重要。這就是我們觀念上的差異了。
就像國統綱領不能"廢" 但是能"終止"能"凍結"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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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29:00所以問題的癥結點在於罷免案不成案跟公投不成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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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0:00不要把人民想得太無腦 但也不要以為一群人就贏過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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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1:00我哪知道@_@
所以請理解 公投之前會有討論對話 不然你哪找諸葛亮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2:00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核能專家VS反核團體反核團體的人比較多阿@_@ 但是有沒有比較了解核能?
你能夠六出玉山 反攻大陸 就算六次都被打回來 我就叫你一聲當代諸葛亮。
50趴門檻乍看之下很有道理 但在不投票等於反對票的情況下 就很不合理 因為不可能有選舉的投票率是100趴
如果做不到的話,我也會叫你......當代豬哥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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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4:00諸葛亮只是一種譬喻 你懂的= =
而不投票等於反對的情況下 等於是要贊成者超過所有人數的一半 而這個得票率即使是馬英九最如日中天時都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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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5:00罷免案或可考慮修改門檻 因為不成案的結果跟反對一樣但公投案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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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6:00不成案只代表公投不成立 要不要做還是看政府就像入聯公投跟軍購公投 不成案不代表不買 不入聯
你搞錯了 公投未通過的效果視為反對 所以公審會絕對會掌握公投命題的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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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39:00你這意思是代表台灣人反對軍購 也反對入聯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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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41:00至於SSD 我已經給你答案了 改罷免門檻可以 但要請洽立委們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42:00
戰場開到公投 等等就會用公投證明罷免
如果當初公投的命題是 你是否反對軍購 你覺得結果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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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43:00一樣 因為那根本不是一般老百姓關心的問題= =因為公投不成案會給人一種假象是人民反對該命題容易導致結果被人操作 所以命題有其重要性
我的意思是公投結果根本不代表啥 因為就是大家都在看顏色投票甚至比選舉還誇張 選舉至少還會看一下候選人素質公投真的是完全照黨意蓋章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46:00
因為公投離的遠 顏色就變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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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47:00如果命題不重要就不會在那邊吵核四公投命題了= =就像2004公投跟大選一起= = 但你看有多少人投公投?如果說顏色是根據 入聯公投跟軍購公投都會過才對
你可以拒絕這種可以操作命題的制度 那就是廢除公審會
我覺得用改變通過要有較高的得票率 例如55趴或60趴也比不出門投票就穩贏的制度合理
和50%投票率門檻 讓公投真正可以解決問題 而不事淪為意識型態的戰場連馬在2002市長選舉都沒拿到過半公民票 只要藍綠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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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51:00選舉 公投 和罷免 是三件事情 應該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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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52:00廢除公審會跟50%投票門檻只會導致公投浮濫且會讓少數者決定重大議題的方向
選舉是讓一個人上台 罷免是讓一個人下台 換新人上台個人認為選舉跟罷免是一體兩面 所以並稱
公投、罷免 投票率50%門檻給予操作不投票空間 壓低投票率的效果是一模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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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54:00公投不成案不代表反對該議案而罷免不成案會跟反對罷免相同 這就是罷免跟公投的差別
你這樣不是把公投當做解決問題的機制 只是要讓他永遠不成案
公投我贊成絕對多數,選舉罷免我覺得是等價的,處理方式不應該差太多
而這才是正常的情況 不是把制度定成你幾乎不可能贏來嚇阻民眾公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56:00公投不成案 不代表贊成或反對哪一邊贏 而是回歸政府自處所以公投本就應該絕對多數
你這是理想狀況 現實就是現行公投法只要有一方阻擋就不可能通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58:00不通過代表回歸政府自處 不代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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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4:59:00所謂的絕對多數就是要超過50%的投票率= =並不是要50%的得票數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4:59:00
可是有人前面說 選舉 和(罷免公投) 本來就該區隔 XD
但罷免50趴門檻就是有問題 既得利益者我是沒差 但
為什麼50%投票率門檻造成動員不投票要一直重複講呢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00:00我有把罷免跟公投用框框畫在一起嗎= =? 不要秀下限
總選舉人數10000 A拿2000票 B拿3001票 這時投票率
那不叫做絕對多數啦 那就是比相對多數多了投票率門檻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5:01:00
不懂什麼叫50%的去看蔡正元的反應啦 或問他 跳這個好笑嗎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5-02-14 15:01:00連爺爺也台大的耶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02:00關於罷免門檻 大家都同意現行可能有些問題但公投則是另一回事絕對多數制就是綁定50%的投票率 這一點要先釐清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03:00絕對多數沒有嚴重到要半數選民都支持 = =沒這麼誇張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06:00嗯 研究了一下確實用錯了名稱= =該使用雙重多數決才是正確的名稱= = 用錯了是不好意思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08:00但50%的投票門檻不能放棄..
放棄就回到相對多數決啦 XD兩邊完全雞同鴨講wwwwww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09:00放棄就會讓像這次補選一樣 30~40%的人投票就能當選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0:00結果 這會有問題的
跟奧地利一樣 不投票罰款 合台幣約6000元以台灣人愛錢的個性 投票率該能衝到99%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1:00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入聯公投跟軍購公投都沒啥重要性就是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2:00不要講那種不可能立的法 沒有用阿= =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3:00台灣人沒有奧地利人那種條件= = 不要想太多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4:00那最後的結果難道是台灣就不入聯不軍購 好像也沒有吼?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5:14:00
軍購公投權益之計 人頭多有政權想要還不是照上
如果什麼東西都要談條件 那我們就不用搞民主了在我看來,我們國家也還沒有民主的條件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5:00很多事情本來就是情勢所逼 不得不
一個嬰兒也沒有什麼條件可以跟成年人比但他將來順利的話就會長成一個健康的成年人。
其實我們也才民主二十幾年啊...放大一點來看二十幾年什麼屁都不算..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6:00重點是台灣人的民族性跟奧地利差太多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7:00台灣人只要碰到要繳錢的都會反 你想有可能會立法成功?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5:17:00
一下天然資源一下天性 還好沒叫人游過去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8:00民主這東西各國有各國的玩法 就像內閣制跟總統制
那為什麼最喜歡酒駕的台灣人支持提高酒駕罰款? XD
但是代議制失靈 行政權獨大專為 沒有直接民權制裁 卻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19:00錯= = 你講得很好聽 但人總是會有各種理由反對繳錢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20:00沒有人因為不投票而死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5:21:00
大決XDDDDD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22:00公投不投票不代表反對 看向入聯公投跟軍購公投..
個監獄挾持典獄長犯還多上幾百倍 你跟我說沒有人因不投票而死 那我只能說你冷血無情。
作者: silver40 2015-02-14 15:24:00
軍購就別提了 過不過都要買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24:00一樣沒通過 有代表台灣人反對入聯跟軍購? 好像也沒有
所以針對撤除罷免的投票率門檻來公投好了,公審會會把命題設為「是否贊成撤除罷免的投票率門檻」然後KMT策動不投票,於是公投不成案,這個公投的意義是什麼?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36:00不同意也不反對就表示政府自己體制內解決 還是回到立委諸公身上沒錯就像單一選區兩票制那時候 如果舉辦公投 按照當時的氛圍幾乎可以說肯定會過
我對不投票的詮釋是 給想表態的人決定 而不是 給政
因為照hank的說法 不投票=反對這次投票 我覺得不對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39:00不投票代表給想表態的人決定? 無可無不可吧
沒有直接民權制衡也無所謂,選舉選錯人或者執政者一意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41:00就是因為大部分人無可無不可才會回歸政府自決
簡單來說這是一場 "政府最大"VS"人民最大" 的對決
我是覺得這些都是假議題 因為前幾次公投沒有過半很明顯是政治操作的結果 而不是人民真的不關心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44:00民主是好的 但什麼事情都民主 不一定有好的結果廢掉公審會跟投票門檻 會造成各類議題都訴諸民主這樣會有甚麼樣的好事發生?
那我再轉個彎好了,若不訴諸民主,問題總要解決。那要訴諸什麼呢?所以我們搞這麼多麻煩,抓個人出來當皇帝就好了。整天公投選舉罷免煩死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46:00也就是說代議制度就是民主的妥協 讓民代幫忙決定
本來就該訴諸民主 民主又不是一定違背理性企圖自殺自
代議制度(間接民主)只是因為現行條件無法直接民主當直接民主的條件成熟時 代議制度就該直接廢了現在的網路若解決技術問題,就是個直接民主的工具
毀 不管怎麼決定 都是人民自己承受 發生錯誤也可以修
正 但你似乎不在乎行政權無能專斷又無制衡造成的危險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50:00-.- 民主制度的爆走看法國走到第五共和的歷程
西方文化:我們要吸取教訓,此後不再犯。華人文化:造成的損失誰負責?︿&$*&%*%︿&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53:00所以別人都爆走過了 最後還是回歸代議制度有哪一國是直接民權?
瑞士。 XD我覺得福澤諭吉真的是他媽的先知 繼續跟博大精深五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5:55:00
不懂民主的人才會認為政治制度可以趨近完美應該只有沒修過政治系的課或了解政治理論的人會這麼說
把畢業證書拿出來後發現家裡沒掃描器不能掃XD老子雖非政治系,但數一下居然有40個政治系輔系學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5:59:00你可以去查一下瑞士的委員會制度。瑞士自然是不敢自稱直接民主啦 但她是全世界目前最接近直接民主的國家。就像人努力總要有個方向目標瑞士就可以做為我們的方向跟目標。儘管可能永遠都沒辦法達到。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01:00當然 瑞士人很愛國 全民皆兵 所以可以當中立國台灣人嘛...
在全面募兵制尚未正式實施前,台灣也是全民皆兵至於能不能打...,呃。(閉口)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04:00
有一些教授本來就會很傻很天真的犯下越民主就是越進步的
因為民意轉向了 不再支持自己的信仰 因此再也不相信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05:00而且看了看瑞士得公投好像都針對憲法或條約
老實說代議制失靈 代議制之下施政錯誤也很難自我修正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06:00
的錯誤,並且忽視了自由與民主具有相衝突的地方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06:00上面雖沒說瑞士一般民生法案不能公投 但..
憲法的定義:國家根本大法 條約:國際法 這兩者重要性我很不想幫忙惡補另外 瑞士前些天才公投過提高最低薪資 這算民生吧?(最後沒通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07:00是阿 也就是說這兩樣是真正重要的事人家只針對這兩樣使用公投 而台灣呢?台灣最低薪資好像一直都是政府自己調的 也沒公投過 ..
求"只針對"三字出處。這世界上不缺乏亂講話的教授(大家都知道) 但也並不缺乏沒有教授1/10的學經歷也能批評的不專業路人XD
這是一種恐公投、不恐政府暴走的偏信症狀好像人民的生活就是以暴走為目的 大家都不想安居樂業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11:00政府爆走有人民可以補救 但人民爆走 政府可壓不下
本來公投議題就可大可小 小至寵物籠多大才不算虐待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12:00-.- 文章過長
世界會壓下爆走的人民。像是拿破崙的失敗法。XD要說人民暴走,對岸建國時符不符合條件XXXD
對獨裁專制的政府 才有鎮壓人民暴動的問題吧= =怕統治政權失喪。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16:00
為什麼不能批評?政治理論各派其實有很多價值只不過是一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4 16:17:00文章過長 不能連推 失去動力了 能講這麼久也蠻神奇的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18:00
種信仰,大家還不就攻來攻去
就像有人在推文裡放屁(非指hank28大大,你是理性人)我只要拿出畢業證書看一看,想一想葉浩、周良黛是怎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20:00
其實我對上面幾位使用推文能像即時訊息那樣聊,深感佩服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21:00
要開始戰學歷了?你確定要跟我戰?你這個119的XDD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25:00
我是沒那麼年輕啦....政治理論終究牽涉到規範性,所以其實是很嚴肅的議題我知
我同意 年齡與學經歷無關 有人13歲拿博士 也有人30好幾還是個魯蛇。別扯遠了。掃描檔送上來。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27:00
道,但是直接把直接民主當成至高價值,這是需要質疑的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29:00
拿老師名字幫自己的認知背書?要不你先把論文貼上來瞧瞧?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16:31:00
制度從間接民主到直接民主究竟是不是一種進步,還沒定論不過算了,比學識我也沒說真的能跟112政治本系比啦
只想要一個沒有公審會沒有投票率50%限制的公投制度啊間接民主失靈時還有一個可以制衡修正的方法再不 總統直選不也是一種直接民主的實踐 = =
沒新東西的話,我補充最後兩點。1.比金錢我也沒說真的能跟比爾蓋茲比,但這話不代表我有資格跟他並列XD2.孩子,看論文是要錢的。 以上。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2-14 17:12:00又一個數學不好的
作者:
lyingme (馬鈴薯)
2015-02-14 17:26:00最好是策動7萬人就可以罷免,連叫8萬人反對都做不到不該被罷免嗎?= =還是你的前提是支持正圓的都是不關心政治,連自己選擇的人要被罷免了都不出來反對?何況正圓只要動用原本的支持度7成多就可以阻擋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7:32:00
這篇文章竟然還沒改,拜託,不要丟我們台大政治的臉,趕快改一改
講真的, 就算沒有投票率過半的限制, 這次真的罷免得成嗎? 很多不支持的, 想說反正不會過半, 就算了不投若沒有投票過半的門檻, 兩方人馬決一死戰, 蔡一定輸嗎? 只要選他的人覺得他真的夠好, 一起去挺他,其實也未必就會輸..反而是罷免理由太爛,勞師動眾浪費資源, 這才惱人吧~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2-14 19:37:00
那就決一死戰,是選民的選擇,而不是制度的選擇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2-14 20:26:00
被拿老師出來替自己背書的人說小孩,真是有趣的經驗XDD在校生看學校有的論文不用錢呀
就怕有的學校省錢不買資料庫囉...XD的確什麼東西都拿不出來的人,也是有酸人的權利 只是可能就缺乏了一點說服力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