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terEffects (AfterEffects)》之銘言:
: ※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 好可怕,柯P這傢伙貌似失言頻頻一副傲慢的樣子,其實他根本就把網路世界玩成精!
: : 他非常非常非常瞭解網路時代的特性以及這年頭要怎麼帶風向!
: : 跳出來攻他的人立刻就被網路肉搜起底,然後用批批踢或FB瞬間傳播!我保證明天一定
: : 有水果之類的媒體立刻跟進追蹤報導!然後就去找當事人!
: : 偏偏這些當事人十之八九要不就心虛要不就身上有屎,幾乎都禁不起現在社會仇富氛圍
: : 的檢驗,保證立刻消音神隱!還當什麼帶頭大哥?
: : 更可怕的是,這一切的一切,柯P根本不用親自動手,甚至不必曉得!柯粉會完全自動
: 化
: : 的去進行此一肉搜,鎖定,爆料,然後拖出來人民公審的全部程序!
: : 沈默的多數對此幾乎毫無對策!完全就被人家一面倒的凌遲!
: 我是原po,黑特版首po就給你了…
: 就看不慣既得利益者,明明是房仲還裝無辜啊!我也沒肉搜,就當地住戶認識她,還拍名
: 片給我看,順手po上來而已…
: 不是幫忙喊燒的就是柯粉啦,晚安
原 po 是『看不慣既得利益者,明明是房仲還裝無辜啊!』
這很好
那如果是慈濟的內湖保護區開發案中
有人說: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的領袖(任職於21世紀房地產)鼓吹大家買當地好山好水
請問,對此事你也持一樣的態度嗎?
另外,關於法律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你的理解錯了
(不過你不在意的話我也沒關係,反正有牽扯到法律的不是我)
房仲者發名片,不代表你有權可以公佈個資啊
你在醫院留資料,然後醫生在電視上看到你,就可以把你的聯絡方式公諸於眾?
或者,另外舉個例子:
有個房仲平常就在發名片,然後新聞報了好人好事,房仲上新聞了。
這時當地居民把房仲的名片秀給你看,你照下來公佈在網路上
在這個例子中,你真的覺得你是合理的?
這個例子跟聯開案的差別在於:
這個例子中,房仲是好人。聯開案中,你覺得房仲是壞人。
但法律看的不是這點,法律看的是「你將房仲的資訊公諸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