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3-15 02:55:23※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我覺得每次到選舉就要辛辛苦苦回鄉投票
: 真的挺麻煩的
: 應該修法改成可不在籍投票
: 這樣學生與外出出差的人就不用辛苦特地跑回戶籍地票
這樣很好作票阿,不在籍投票
首先六個月前聲請這沒問題吧,聲請後如果你學業結束回戶籍地
那要自己在聲請,政府沒辦法監控你在哪
接下來比如你在台北市投票戶籍在高雄,請問你投票的地方要準
備多少外縣市票呢?假設總統+立委,還要有政黨票,原住民的
我們就先不算了
你不在籍投票的投開票所,就要準備四種選票,總統票兩個地區
的立委票還有政黨票,依法又要開票,所以開票要特別為你準備
一個票箱,總共要四個,開票時要準備四張紙
在下去如果這個投開票所有七八個縣市十幾個不同選區的人,請
問要準備多少呢?
在下去請問世真的有這個人聲請不在籍投票嗎?
以上這些都沒問題,你怎麼知道票有沒有多?十幾種不同選票,
萬一多個幾十張怎麼玩呢?到時會不會發生陳菊在高雄大勝但是
因為國民黨用不在籍投票在台琣瘋狂印選票結果輸掉整個選舉呢
?如果我在選區外買票呢?藥不要再來個沒有對價關系所以買票無罪?
即使真的輸了也一定會引起爭議
: 需附加一年在台居留不到180天的不准投
你這是變相憲制居住自由和遷移自由以及工作自由,法律沒有歸定人
民不得出國工作或是外派工作,因為為了台灣出國打拼賺外匯反而失
去投票機會?你這是在懲罰那些真的在為國家打拼賺外匯的人,在國
外為國家拼死拼活讓全世界都看得到台灣的軟實力,結果呢?卻因為
長期在國外為台灣賣命而被自己人出賣連票都不能投?
賣命有份投票沒份你是不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