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巨蛋美河市遭銷毀密件 柯P嗆法辦後復活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19 21:12:46
※ 引述《clickslither (sda)》之銘言:
: ※ 引述《Rigaudon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 推 clickslither: 重點就是這個,沒名字的就叫做高層放話,若是事情為真 03/18 17:13
: : → clickslither: 大方寫出名字有何不可?用高層、幕僚帶過,就表示事情 03/18 17:14
: : → clickslither: 有可能是為了民眾觀感的放話,這個之前科市府就幹過 03/18 17:14
: : 推 therock0809: 喔是啊,護駕來囉~~~~~ 03/18 17:15
: : → billy5983298: 丟臉的KMT又要推給底下公務員囉~ 大家快護航 03/18 17:16
: : → clickslither: 講不出道理就喊護駕的是你吧XD 03/18 17:18
: : 推 therock0809: 整篇重點放在人名,我不知怎麼跟您溝通,就此打住, 03/18 17:19
: : → therock0809: 您開心就好XDDDDD,繼續護駕~~~~ 03/18 17:19
: 好啦,過了半天,事情應該明朗一些
: 高層應該是洪智坤
: 聯開處長李政安:
: 報導內容子虛烏有,公文皆依規定保存。
: 李政安說,捷運局土地開發與聯合開發的相關文件都依《檔案法》劃定保存年限,
: 最少都要保存30餘年,部分機密文件擇要永久保存;他說,目前確實有些密件正在
: 解密,密集數位化並擇期公開,但針對《壹週刊》指控柯文哲拿不到資料,他強調
: 絕對「不可能」。
: 洪智坤:
: 他統計總統馬英九擔任市長時期,有關於日勝生「交九」(京站)案的相關公文,
: 從2001年12月12日招商甄審作業階段,至2004年12月27日議簽約作業階段共有900
: 份公文,其中306份標示已銷毀。又以招商甄審作業階段被銷毀的比例最多佔52%
: (458份公文銷毀242份),不過這些原本「已」銷毀的公文,在柯文哲罵一罵之後
: 又出現了。
追蹤一下,今天戲演到這邊
銷毀的來源:
對於交九文件「復活」,北市捷運局南工處長周文彬昨說,「交九文件,一件都沒
銷毀。」普通公文約5到10年會檢討,程序為擬出銷毀清單,上頭先註記「已銷毀」
,再送交市府,若市府同意,還要再送中央的檔案局等,核准才能銷毀。
政風處的說法:
對此,北市政風處科長許有良澄清,五大案所有密件並非不可調閱,只是年代久遠
,調閱需要時間;至於京站案文件,捷運局已解釋是電腦系統出現錯誤,部分文件
是「正在進行銷毀中」,而非全然銷毀,若有人故意銷毀,將觸犯《檔案法》,已
要求捷運局提檢討報告。
洪智坤被打臉:
洪智坤說,依法公文保存期限是30年,這些公文卻被列為5年就可銷燬。
記者查詢「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除被列入永久保存的文件外,定期保
存之檔案,其保存年限區分為30、25、20、15、10、5、3及1年。
柯文哲說:
至於公文如此註記是否會有「被騙」的感覺?柯文哲則說,先別老是想人家要害我
們。
這件事差不多告一段落
但昨天高潮的也潮到阿黑顏不醒人事了,效果有達到就好
現在知道高層的名字與公務員的說法有多重要了吧?
高層名字不明,就顯示有放話與不確定的可能性
公務員的說法可以自己判斷他有沒有說謊
一開始看到新聞就不分青紅皂白高潮,顯然是很喜歡過彎的那種
奉勸以後聽到放話的高層要先煞住車(藍綠都是),不然髮夾彎有得你過的了
-
不過我猜柵欄內的以後一定會拿這事出來高潮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3-19 21:13:00
你在看新聞面對面齁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16:00
別急嘛~他現在被問到結巴呢~而且現在看起來是清單未註記清楚喔 呵呵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3-19 21:31:00
如果有追真相的毅力的話 怎麼會有那麼多懶人包@@?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3-19 21:33:00
擺明就是柯文哲在公務員乖乖交出檔案後幫忙息事寧人而已結果可以被扭轉成須要時間解密 XD拜託一下 市長室自己去要市長加密的公文要三個月?拜託用腦一下好嗎
作者: silver40   2015-03-19 21:34:00
現在局勢不明 怕被打臉打到死 可以先觀望嗎@@??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35:00
不用急~剛剛處長還回答不出來別人的質疑呢~一月先給清單沒講 直到三月多消息放出來 才把公文交上去 剛剛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3-19 21:35:00
最好笑的是 政黑板的人一直只能抓幾毛的小點在那邊吵
作者: coober   2015-03-19 21:36:00
阿阿 加班沒辦法看面對面真痛苦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36:00
自己主動給了 呵呵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3-19 21:36:00
洪智坤該死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3-19 21:36:00
那重要嗎?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3-19 21:39:00
我也覺得看到 高層或不具名 就要保持懷疑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39:00
而且也沒主動說明那其實是未銷毀文件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41:00
處長可沒主動跟上級解釋說是註記上的錯誤喔現在要等他自己去釐清是12號前還是後送的公文他自己都忘了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3-19 22:05:00
東西送上去結果是錯誤的 然後過了兩個月還沒有改 在一般公司早被釘到飛在牆上了
作者: diaw (diaw)   2015-03-19 22:10:00
申請"已註銷"沒通過(應該馬Del),但沒人想改也不註記!神奇!"已銷毀"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2:13:00
今天一份資料送上來 上面註記已銷毀 但其實不是 而且沒有任何註記 拖了這麼久才知道 還有來賓要硬護航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3-19 22:23:00
叫三丙員工銷毀文件 嘿嘿嘿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5-03-19 22:26:00
還註記錯誤勒。呵呵
作者: namtar (找一個新開始 N)   2015-03-19 22:43:00
呵呵 還真的有人相信是"善意"的註記錯誤歐這種人你跟他認真? ^.<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19 22:44:00
顏聖冠也有說法 可update
作者: shinywang (大溪月野兔)   2015-03-19 22:54:00
一月的時候送公文清單標注"已銷毀",人家生氣之後才在,沒有啦!只是標注錯誤,公文還在,啾咪o(^_-)O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註記錯誤沒什麼啦,之前也一堆誤植阿,3跟8都能寫錯了,不小心加上已銷毀也沒什麼,就只是無能而已,一定沒有貪贓枉法,跟馬總統一樣無辜的啦不能能力不好嗎?奇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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