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爆氣 臉書開嗆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3-20 20:00:19
再認真回一下這一段
: 鄉長就是沒專業又愛嗆
: +=講原子彈、提衛生局是好笑了點
: 但是誰說不可能會有人攜帶放射性物質上捷運?
下面原能會法規就擺在那裏,沒人會白癡冒著被偷的風險去捷運
(被偷一定要回被國際原子能那邊,台灣就有一年沒作好通報被聯合國逮到記點)
: 誰說不可能有恐怖分子選在台北交易?
我要是T,我不會白X選擇台北這種地方進行
: 之前柯p在講說要演習飛機撞大樓大家當笑話看
: 911發生之前也沒人想過有人敢在美帝老家鬧事
: 結果?
拿美帝上空來比喻前,請先看看美帝打多少場仗
台灣? 我要是IS,我無聊去找台灣撞幾架飛機幹嘛? 都馬要挑對金融
影響最大的區域去打去作出恐慌
: 核災在法令中央歸原能會管,可是地方根本沒有對口機關
: 所以就是衛生環保消防三選一,各縣市就看首長怎麼決定
: 郝會講說不可能有輻射災害可能才是沒sence
: 上一個沒sence的造成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
: 壞冰龍只是運氣好而已
來來來,又剛好有一個LOL來被直升機第二招帶走的人給我賺經驗了
http://www.npf.org.tw/post/3/14200
一、真實世界的核災長什麼樣子?
首先我們要先釐清:反核人士口中的核災,是怎麼樣的核災?長久以來,反核人士總把核
災描述成核電廠周圍變成一座死城,空氣中充滿了輻射落塵的恐怖世界,這大概是受到科
幻電影誤導而產生的印象。
真實世界中,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核災是什麼呢?答案是1945年發生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
原子彈爆炸。廣島約有90,000-166,000人因核爆而死亡,長崎則有60,000–80,000人死
亡。當然,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廣島和長崎都不是死城,而是非常繁榮的都市。
若只論核電廠造成的核子事故,則有三次大規模的核災:1979年的美國三哩島事件、1986
年的蘇聯車諾比事件、以及2011年的日本福島事件。這三起人類史上最嚴重的核電廠事故
,造成的傷亡甚至遠遠不及工安或消防意外。
三哩島事件是運轉員的操作失誤,導致#2機組的反應爐發生爐心融毀的現象。但圍阻體發
揮了良好的防護功效,只造成少量放射性物質外洩,周圍居民所受到的輻射相當於進行了
一次胸部X光照射的輻射劑量,死傷0人。而#1機組在核災後持續運轉,並獲准延役20年,
預計2034年退役。
車諾比事件則是當時的#4機組違法關閉安全系統進行危險實驗,且蘇聯式的RBMK反應爐採
取正反應度係數的設計,先天有失控的風險。這對於西方國家使用的輕水式反應爐來說,
是物理上不可能發生的情況。最關鍵的一點,則是車諾比核電廠根本沒有圍阻體,故造成
大量的輻射外洩。即使如此,確定因為車諾比核災輻射而死的人,只有56人。包括47名救
災人員,9名罹患甲狀腺癌的兒童。其餘#1、#2、#3機組在核災後也持續運轉,最後一座
機組到2000年才退役。
再來
http://erss.aec.gov.tw/law/NewsContent.aspx?id=124
訂定境外核災處理作業要點
主管機關: 核能技術處
發文機關: 核能技術處
發文日期: 103.05.21
發文字號: 會技字第1030008776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3.05.21
主  旨: 訂定境外核災處理作業要點
法規名稱: 境外核災處理作業要點
法規內文:
一、目的
  當境外發生核子事故或核彈爆炸事故時,為提供國內相關機關啟動境
  外核災應變之作業程序及任務分工,採取有效應變措施以確保國人健
  康與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適用時機
  境外發生核子事故或核彈爆炸事故致放射性物質外釋,經行政院原子
  能委員會(以下簡稱原能會)研判對我國有影響或有影響之虞時。
三、作業程序
(一)二級開設
  1、 開設時機:事故國或大陸地區發生國際核能事件第五級事故或核
    彈爆炸事故,或事故國或大陸地區通報放射性物質有限外釋,經
    原能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 參與機關(單位、團體):由原能會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以下簡稱災防辦)、外交部、經濟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以
下簡稱海巡署)、國防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機關,成立「ⅩⅩ(國家或地區
    及核能電廠或核彈爆炸地區名稱)核子事故或核彈爆炸事故跨部
    會二級因應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
    ,並視災情狀況,經報請召集人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
    團體)派員參與。
  3、 直轄市、縣(市)政府:由原能會通知事故可能影響地區之直轄
    市、縣(市)政府災害應變因應小組集結待命。
(二) 一級開設
  1、 開設時機:事故國或大陸地區發生國際核能事件第六級(含)以
    上事故或核彈爆炸事故,或事故國或大陸地區通報放射性物質明
    顯外釋,經原能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 參與機關(單位、團體):由原能會陳報行政院並通知二級參與
    機關及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以下簡稱農委會)、科技部、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
    等機關成立「ⅩⅩ(國家或地區及核能電廠或核彈爆炸地區名稱
    )核子事故或核彈爆炸事故跨部會一級因應小組(以下簡稱本小
    組)」,並視災情狀況,經報請召集人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
    單位、團體)派員參與。
  3、 直轄市、縣(市)政府:由原能會通知事故影響地區之直轄市
    、縣(市)政府成立災害應變因應小組,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
    。
(三)二級開設時,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原能會主任委員擔任,綜理
   國內各項因應措施,副召集人一人或二人,由召集人指定之,襄助
   召集人處理各項因應措施事宜。本小組發言人,由召集人或召集人
   指定人員擔任。
   一級開設時,小組召集人由行政院指定之,副召集人及發言人比照
   前述規定辦理。
(四)各參與單位、機關應指派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熟稔救災資源分配、
   調度,與獲充分授權之簡任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專責人員參與本小
   組運作,統籌各該機關相關因應措施及協調事宜,並另派幕僚人員
   參與執行各項應變事宜。
(五)本小組任務如下:
  1、境外部份
  (1) 嚴密監控境外事故發展及影響。(原能會、外交部、經濟部、
     海巡署、國防部、陸委會、交通部等)
  (2) 旅居事故地區國人安全協助。(外交部、交通部、內政部、陸
     委會、僑委會、原能會、教育部等)
  (3) 蒐集國際間對於事故災變之因應措施,以供調整我國相關因應
     措施及任務分工之參考。(外交部、陸委會、原能會等)
  2、邊境部分
  (1) 事故地區入境旅客及寵物之檢測。(原能會、交通部、國防部
     、 農委會等)
  (2) 事故地區進口貨物(食品、農產、水產食品等)之管制。(衛
     福部、農委會、原能會、交通部、財政部、經濟部等)
  (3) 我國漁船作業海域之監控及漁獲之檢測。(農委會、原能會、
     海巡署、科技部等)
  (4) 運輸機具、進口貨櫃(物)之外部輻射偵檢及除污。(交通部
     、財政部、國防部、原能會等)
  3、境內部分
  (1) 輻射偵測網及資訊判讀。(原能會、海巡署、國防部等)
  (2) 新聞媒體處理。(原能會及各相關機關)
  (3) 民眾防護行動之執行。(原能會及地方政府)
  (4) 國內核能電廠安全檢查。(原能會、經濟部等)
  (5) 蒐集國內因境外核災致輻射污染而遭受之損失資料,以供日後
     研議跨國求償之用。(原能會及各相關機關)
http://erss.ae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L011948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0 20:02:00
好奇一問,你貼這個是想表達什麼?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3-20 20:03:00
自己想吧 1.核災要再有阻體的地方幾乎是絕不可能發生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0 20:03:00
不,以鄉長你的文章表達能力跟閱讀能力來看,我很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0 20:04:00
信心除了政黑老常客外,沒人看得懂,所以你得講清楚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3-20 20:04:00
3.對那個eliokky,不懂AEC業務就乖乖聽Hyuui大補充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5-03-20 20:04:00
表達他打lol 選直升機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3-20 20:05:00
圈內人都會知道我拿的東西算是很普通了=_=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0 20:05:00
這口吻跟周永明如出一轍啊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3-20 20:06:00
自己找一下資料都知道....不需要Hyuui大補充....至於周永明 我跟他一點都不像=_=+ 還有我根本不像他況且我都是拿法規來賭他的嘴,不是針對你,別搞錯了然後,Hyuui大還有一篇文章我沒有特地轉過來,是因為政黑板上還存在....若真不懂我講的你可以去問Hyuui大
作者: silver40   2015-03-20 20:14:00
反正鄉長就講到最後就是 如果是辯論早就電爆你了 但是整篇看不懂在說撒小
作者: eliokky (F.C.)   2015-03-20 20:19:00
我是在說郝覺得不會有輻射汙染比+=更沒sence你是在說什麼?一個首長覺得“絕對不會發生XXX”比一個議員杞人憂天更糟糕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3-20 20:41:00
爐心融解…feat. 初音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3-20 21:06:00
鄉長真的急了 男人看到正妹果然舉動會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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