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漂流木一事...明明就很單純

作者: cosoli (CO)   2015-03-23 01:37:20
不知道到底護航的在鬼打牆什麼
1. 任何漂流木限以人力拾取
除了2009年外(八八風災) 這也是一開始扯2009時拾取的主因
(這邊也先不提限台東當地居民一事)
2. 就算是2009年時 一樣不能侵佔具價值之一等材
光第1+2點就GG了 哪用在哪邊扯公文......扯法規...比扯鈴還扯
作者: aliceric29 (0.0)   2015-03-23 01:41:00
海上一堆褲子在漂
作者: xoops5570 (xoo)   2015-03-23 01:52:00
你不懂 這是9.2的信仰 不容質疑你的9.2
作者: cvnn   2015-03-23 01:54:00
別這樣 人家沒褲子穿 內心渴望找到褲子 看到影子就衝了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1:56:00
其實你錯了使用機具是可以申請的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5-03-23 01:59:00
你的1.限人力拾取 要不要再去看看條文阿?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00:00
88風災時確實也有開放一級木不限尺寸自由撿拾
作者: billliu14 (billliu)   2015-03-23 02:11:00
政黑最愛這一味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5-03-23 02:17:00
確實是以人力拾取阿,只是是用的是綠巨人力跟鶴仙人力,不行嗎??
作者: Camderela   2015-03-23 02:19:00
去問慧珠阿姨阿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25:00
你引的內容不就都說明使用機具是可以申請嗎88風災開放不限尺寸撿起的新聞也還查的到使用機具“搬運”或的用法要搞清楚你的第二點就錯了有價值的一級木在88時是開放拾取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32:00
ironct你可以看看50084裡的推文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32:00
88風災台東縣政府第三次公告開放不限尺寸木種自由拾取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34:00
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某一篇有連結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35:00
自由撿拾清理:以撿拾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35:00
88風災時 有特別條例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36:00
泰利颱風及莫拉克颱風災後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開放自由撿拾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36:00
莫拉克颱風災後處理特條例的附帶決議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37:00
http://www.epochtimes.com/b5/9/9/16/n2659037.htm看一下吧!不同時間的依據的法規是不一樣的現在用手機推文,我懶的再去查正式的公告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40:00
你貼的這個連結,我覺得它只是少寫了「不具標售價值」...因為只要扯到自由撿拾,其定義都是指「不具標售價值」...我也在找你講的付帶決議本文,沒看到,只看到是賴世保提案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43:00
縣政府於9月15日撤銷前2次公告撿拾漂流木的標準,前2次撿拾標準禁止撿拾一級木材;同時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附帶決議重新公告「開放民眾自由撿拾」,包括一級木不分尺寸大小、不分樹種,民眾都可以自由撿拾若有使用機具搬運或.... 需提出申請 。 就是說如果你申請通過就可以要用機具搬公告就是公告!本意如何不能拿來當入罪的理由那時就是政府處理不來不得不開放讓人撿拾那時的“民怨”還有上新聞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50:00
懂ironct所說,但也需要真的有看到文才行,不能只是新聞我覺得,山老鼠們就是只知道「這個洞」在,所以才對外講說是「當時撿」的......總而言,以後盜砍,只要不是當場在山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52:00
就算要批評這群非法撿漂流木的人也要用正確的資訊批評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52:00
抓到,一律都說是當時撿的...不過到底有沒有「這個洞」,目前也只有新聞吧?條文呢?這種附帶決議,應該也會留存在政府網站吧?另外,就像+<><所說的,怎麼証明這些木材是當時撿的?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54:00
所以之前蘇先生才會說是2009撿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54:00
總該有登記資料吧?登記資料呢?如果確實有這個洞在,那也要証明這木材是這個洞來的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5-03-23 02:55:00
後來蘇中福好像說是2012年檢的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2:56:00
這個洞應是有的,當時印象中是有看到新聞,且公告真要查也查得到才是會該口2102是因為對友廟祝先自爆的關係吧改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2:57:00
2009 2012年這兩種說法都有啦,就是變來變去的,看那一種比較合法就講那一種啦反正山老鼠們只要不是被當場在山上砍時被抓掉,一律都是講他們木材是2009在台東撿的啦反正重點就是,他們要証明木材是那個洞來的,不然全台灣山老鼠誰會被定罪?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3 03:06:00
你的理解是錯的,如果這樣就不需要附代決議,台東縣政府也不用發第三次公告你還是不理解為什麼會有這個附帶決議就是舊法沒辦法處理當時的情況了,才會有這個特別條例生出來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3:18:00
我覺得到底有沒有洞,還是要看「完整的條文」內容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5-03-23 03:22:00
不能讓民眾獲利? 難道是山老鼠功德會 來當志工的嗎?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5-03-23 03:23:00
i大跟c大的爭執點是2009年到底有沒有讓山老鼠撿一級大徑木的法規漏洞,但現在山老鼠們說木頭是2012年撿的,應該不適用2009年的法律吧?!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3-23 03:53:00
只要找到當天的木材就應該能判斷是哪時候被弄斷的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3-23 05:22:00
====================不管拉,我KMTer貪汙是合法的======
作者: ckcheng2   2015-03-23 06:20:00
妨礙司法公正院:司法是我的玩物
作者: mucle (阿肌)   2015-03-23 07:34:00
9.2轉職啦,不當蛆改當老鼠了!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5-03-23 08:26:00
9.2活著的意義就是激勵正常人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3-23 09:02:00
就行政院用命令開洞咩
作者: jordan621 (bonbon)   2015-03-23 09:31:00
沒穿褲子的惱羞成怒了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5-03-23 09:38:00
自爆秀下限的扯事,從豬玀祭,鍋懂,瓷器...沒一天少過政治比八點檔還扯,政黑比joke版還有趣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3-23 10:29:00
政黑就是要反柯 其他人給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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