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陳明義FB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3-26 01:29:50
※ 引述《r107620966 (Survivor)》之銘言:
: 堅持做對的事-陳明義
: 33 分鐘前
: ***再說明一次,就到此為止***
: 我從未指控柯市府,更無爆料…
: 這樣的媒體環境…
: 可以如此扭曲,恣意的操作…
: 我怕,真怕,真的怕!
: 對於我的家人,親友,團隊…
: 我向大家抱歉,明義讓大家擔心了
https://www.facebook.com/huang.hsu/posts/779401665476595
徐嶔煌
44分鐘 · 編輯紀錄 ·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台北市政府顧問,是領薪水的,只有幾個。
台北市政顧問,是沒薪水的,包括我在內,有七百多個,沒薪水,有抬頭、沒薪水。有心
人士,包括政治蟑螂、司法黃牛,都有操作的空間。
甚麼意思呢?就是說,我可以唬爛你說,我跟台北市政府某某某很熟喔,只要你給我多少
錢,我就可以喬個你希望的結果給你喔!
這種行徑,跟司法黃牛承諾你,花錢買無罪,很像。
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長,有沒有接到檢舉?有,有檢舉人,檢舉某位市政顧問(七百多
分之一),打著台北市政府的名號,跑去找遠雄要錢、說自己很能喬事情。
檢舉人說,這傢伙跟遠雄交涉的言行,恰巧有部分在他眼前。就是這個傢伙,跑去跟遠雄
交涉,還自稱拿了遠雄十萬。
那個五千萬哪裡來的,我不知道。但,依照現有的檢舉函來說,以及這傢伙的格局來笑一
笑,他只有拿到十萬,這種小錢,充其量當作「吃飯錢」。
這種政治蟑螂在台灣從未少過,柯文哲大概也是第一次面對。因為這個傢伙,選前還打著
高尚的旗號,很快被柯團隊掰掰,選後還想拿著頭銜獲利。
柯市府連一點點清廉瑕疵都不允許,何況檢舉人說,這傢伙打著台北市政府旗號在外招搖
撞騙。這些內容,已經通通交給柯文哲本人了,你這傢伙,無論真假,確定都沒有拿來招
搖撞騙?
不寫出你的名字,是保留查證的空間,資料柯市府都有了。但,反正明天應該就有人把錄
音檔交給市長!你可能是清白的,但也不一定是。剩下來的就是,按照檢舉人爆料的內容
,台北市政府會一一求證。
不夠的國土可以拿來出賣靈魂,這樣的政黨,拜託解釋一下比親民黨高明在哪吧!
==
結論是,陳明義你再堅持個半天就不用道歉了嘛
撐不到一天就轉彎,根本就白道歉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3-26 01:33:00
10萬XD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3-26 01:36:00
自摸十萬
作者: foxeshen (狐仔)   2015-03-26 02:19:00
10萬 VS 5000萬 的戰爭
作者: ooyy5566 (繼續潛藏)   2015-03-26 03:17:00
涂明義:你婊我!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26 04:00:00
這是2件事吧?5000萬是一件案子 10萬是一個案子
作者: DiAbLoE (?)   2015-03-26 04:31:00
這錢夠阿文喝一瓶紅酒ㄇ?
作者: KiddKg5566 (雞德K雞5566門車站的草)   2015-03-26 07:13:00
中間選民: 還是要繼續投藍且日後更要支持涂明義 讓他好好監督柯屁
作者: kil1ua (--)   2015-03-26 07:56:00
涂明義是新北 不是台北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3-26 08:01:00
影分身之術?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26 08:08:00
涂爆5000萬就該為這事提供報料依據而不是拿別人的案子來說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5-03-26 09:53:00
KMT和DPP的差別就在於一個永遠是通案另一個永遠是個案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26 10:38:00
V大所以這2件是同一件事? 不符你們意的都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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