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ko147 (心情電梯)》之銘言:
: 入收費,北市停管處今表示,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解決免費停車格遭車輛久
: 停、長期占用問題,今年底將完成北市所有路邊汽車停車格全面收費管理,提醒民眾
: 注意,所有「路、街」免費汽車停車格於9月底前收費,「巷、弄」則於12月底前全納
: 入收費。
這新聞真的是超超超爽的!
1) 落實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
2) 解決免費停車格遭車輛久停、長期占用問題
這兩點擲地有聲,但全中華民國的執政者都不敢講、做不到。
希望各縣市都能跟進,不要讓那些一停就幾天甚至幾週不走的人,佔著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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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我常去,也是剛好相反的例子,就是彰化市。
彰化市非常難路邊停車,就是因為免費的停車格太多,一停就不走了。
如果不是要去的地方有提供停車場,祇是要辦點事的話,
就祇好停在「非停車格」的位置,留個會開車的在車上,擋到人被趕的話再開走。
當然,要做到台北市這種政策就得有大量取締違規停車的公權力,
不然會跟之前去台中、台南一樣,沒人願意停付費的停車格,寧可停在紅線上。
因為停紅線不會那麼快被取締開罰單,但停付費停車格卻很可能馬上被開停車費。
甚至講悲觀一點,全台灣也可能祇有台北市這種小卻高密度的地方有辦法做到。
但還是希望各縣市都能夠看看台北市,讓祇是偶爾停個車的人能夠有停車格啊....
唉,台灣就是不願意花小錢,國道計程收費也是,吵半天就為了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