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談「章不是我蓋的」
◎ 黃瑞玲
紙本與電子公文的差異,前者附件多、不易掃描或屬有價證券等。電子化政府推行以來,
舉凡開會通知、一般文書,都在公文系統依分層負責完成線上簽核,再由發文人員以一指
神功透過公文交換機,將文件寄達受文單位。
紙本公文係經由人工層層簽核至完稿,才由繕打人員校對付印,經核准的公文才能蓋章,
文書監印人員只是負責蓋上市長簽名章。事關百億經費的案件,若說不代表市長曾經手過
此公文,誰相信?
公務員自報到日起,人事處就會依規定刻職名章予承辦人,因應差假管理,每位公務員都
會有職務代理人,單位主管都刻有甲乙章,以備差假不在時,由代理人以乙章決行不致延
誤公文。若經費龐大需多方研議時,必等主管返回而展延辦理。難道大巨蛋、美河市幾百
億的案件是小案件,不需市長知道,這如何對人民解釋?此時此刻又已是全面電子化政府
,公文多在線上批核,沒章也沒名可簽,網路上以自然人憑證識別身分。若主管出國或開
會,代理人理應權理,但主管不能以「不清楚」、「非我經手」一語帶過,那叫哪門子負
責?
是的,分層負責是挺重要的。決策者如果無心無意看清公文內容,事後又以非親筆簽名而
卸責,就政治責任而言,不是說「我不知道、章不是我蓋的」,就可以卸責。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台東縣民)
說謊? 還是偷蓋章?
◎ 黃招榮
我在國小擔任教師兼任文書工作十三年,公文流程我很清楚。公家機關在發出公文前,都
必須先有一張公文的「草稿」,此案件的業務關係人都要一一蓋職名章,表示對公文內容
知悉,最後呈給機關首長。若主管有意見,都可以在公文草稿上刪改潤飾、加註,甚或全
盤否決,不發文也可,因為這只是機關內部的公文草稿而已。草稿最後到了機關首長,機
關首長若同意草稿的內容,則會加註類似「同意發文」之字樣,代表這份草稿的公文內容
已獲得機關首長、甚至所有相關業務人知悉且同意,再將公文草稿送到文書課(組),把
草稿轉成函(即正式公文)並用印。簡單的說,在發出公文前,文書人員一定要看到草稿
上有機關首長「同意發文」的字樣,才能發文並用印(如果是用電腦系統收發文,則相關
業務人都要插入個人的自然人憑證卡片及輸入密碼),況且市(縣)府還有編列「監印」
的人。這顯示一份公文要發出去,必有層層把關,機關首長也必定知悉公文內容。
現在,馬英九辯稱對美河市的公文內容完全不知情,那只有兩種情況:一是馬英九說謊(
這已是他的慣性),二是此公文有人拿馬英九的簽名章偷蓋,然後發文,這必須集體偽造
文書才行(那就要請北檢立刻分案偵辦)。
(作者為國小教師,台灣南社社員)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67334
拿學校跟台北市政府來比 真是攬趴比雞腿 學校老師幹事哪裡需要發什麼文
學校組織很單純 所以發文都校長決行可以 但台北市政府下轄32個一級機關
員工七萬多人 怎可能什麼事情都市長決行 甚至大部份的文各局處首長自己就決行掉了
發文程序有層層把關沒錯 但不代表所有公文內容市長都知道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3-30 13:06:00沒錯 所以幾百億的美河市大巨蛋公文 馬市長怎會知道呢?
作者:
rx178mk2 (..............)
2015-03-30 13:08:00原po褲子漂到哪裡去了?
這件事很簡單 拿公文原稿出來看上面誰決行的不就知道了 一直在那邊扯簽名章轉移焦點
作者: suzer (SUZER) 2015-03-30 13:14:00
馬:金額一兆以下代為決行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3-30 13:18:00
馬市長只是無能,沒有貪污,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3-30 13:20:00這簽名檔2008就看過了 啥時作個2008~2015的更新版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5-03-30 13:21:00我也想看柯P讓馬一刀斃命,老是放話搞人民公審算啥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3-30 13:21:00還是打算同一套簽名檔可以再戰十年?
作者:
wkwtb (....)
2015-03-30 13:21:00學校的例子很爛,學校一堆公文都便宜行事不過這種百億的案子,就算馬不知道(章不是自己蓋的),還是難逃監督不週(至少是你授權的吧)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3-30 13:23:00
是柯文哲放話嗎?不是吧,是馬總統自己先起頭的吧,寧願秀下限也不能沒有版面的馬總統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03-30 13:26:00阿扁下台
作者:
Rigaudon (四海之內反***者皆朋友)
2015-03-30 13:27:00章是阿扁蓋的啦,還不去高雄抓他?
台北市長馬英九只關心自己的體重 幾百億的市政他不care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3:32:00本來就不能拿一般行政流程來比較了
權益分配這種百億小事,幹嘛要煩馬市長?又不是他的錢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3:33:00幾百億的案子拿來比一般行政流程? 這也太好卸責了
很多重大決策 如跑步游泳量體重才是市長的重要職責好嗎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03-30 13:34:00像余文這種事務官多幾個就可以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3:35:00一般公司會拿買幾百塊的日常流程來比幾百萬的案子嗎?
再不然問他今天中午12點時的體重多少 精準到小數點第二位,誰敢說馬總統不負責任呢?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3-30 13:39:00一隻燈管一張椅子壞掉分層處理很合理,數百億的開發案???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3-30 13:41:00馬英九的健康管理當然比大巨蛋美河市重要太多了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30 13:43:00你的評論代表你對公文完全不熟
幾千元的公文簽核到馬市長 幾百億元的公文馬市長不想管小案子馬英九不用管 幾百億元的工程馬英九必需要了解
是誰跟你說 馬英九大小事情都要管的 真的很不懂公文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3-30 13:57:00DPP敗類該罵沒錯 ..但這名單其中一個現在是得票破七成的市長...這簽名檔還真的是做心酸的 怎麼黃秀霜沒去多多宣傳這條啊
ㄧ看就外行 你執行專案不用估成本?還等蓋差不多勒 我有一百萬資本能蓋嗎?
馬政府做事都是不先估成本的 都是做到一半再來追加預算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4:15:00我是不懂建築 但成本是等到蓋到差不多才知道 這...
作者:
bc015128 (金刀捅駙馬)
2015-03-30 14:29:00DPP別鬧了 千錯萬錯不會是馬先生的錯好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3-30 14:36:00等到建商蓋得差不多才能知道成本……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03-30 15:00:00
無能或無恥?或兩者皆是?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03-30 15:55:00阿扁難道不用負責嗎?
還好是民進黨才可以做成簽名檔~換成KMT大概要兩三篇文
作者:
kimos (給摸)
2015-03-30 16:54:00等到蓋得差不多才知道成本?!! XDDD 快要笑死了原po繼續沒穿褲子好了 XDDD 這種沒常識的結論也可以說出來那立法院幹嘛審預算? 反正所有東西都要做完才知道多少嘛..按照原po的邏輯 那所有的建商都不敢蓋屋子才對啊如果建商資本額只有150億, 不能估的話 會不會還沒蓋好就花200億 然後就破產惹? 不能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