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那個叫健保補助款,不是健保費
我就搞不懂,這事都那麼久了,把詞用正確很困難嗎?
我猜是媒體轉述的問題,柯文哲自己當醫生的應該不會弄混
臺灣的媒體拜託用功一點可以嗎?
如果不知道什麼叫健保補助款,為什麼要這樣的名詞區分的
請左轉出去查清楚再回來跟人家講這個問題
台北市欠的東西跟你我薪水單上每個月扣的那幾百塊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為什麼台北市這個問題特別嚴重,
因為跨縣市到台北市來就業的很多,小弟在2006年以前都是
所以台北市要負擔很多非設籍台北市者的健保補助款
在以前,公司營業稅直轄市政府可以截成的時候,台北市公司多,一點問題也沒有
後來營業稅改國稅全部中央收走,
在公司這方面的進項沒了卻還是要負擔公司非設籍台北市員工的健保補助款,
所以才打上了官司
最後台北市敗訴的理由也很簡單,稅法歸稅法,健保補助款關健保補助款
台北市沒了稅收關健保補助款屁事,跨法域找救援,去死剛好
或者精確的說,法院的意思是這不是應該在司法體系裡解決的問題,而是要靠立法
但為什麼要打官司理由如上,請問是無理取鬧嗎?
到現在都還有人在靠北營業稅什麼稅繳中央污染留地方的問題,而且還基本謠言
當初稅繳中央,健保補助款卻繼續留地方,千真萬確的就是進項沒了支出還在
馬英九向當時的中央抗議,就不對了?
馬英九當總統以後倒是真的推動修法把這個問題根本解決了
(不知道修什麼法的自己去估狗,全貼上去這文也許就沒人有耐心看完了)
有人諷之以『馬總統幫馬市長解套』
但會欠這筆錢的理由如上,是以為高雄市跟其他直轄市沒被favour到是不是?
話這樣講一半對嗎?
修法以後的結果,
以前欠的非設籍當地員工健保補助款部分,中央地方各半
未來的則一律由中央負擔
前一陣子高雄市出來靠北說什麼中央健保補助款台北都比高雄多
廢話,原來台北之前遺留的問題就比高雄大,都一樣補助各半的話難道還要高雄多不成
是那麼希望自己以前遺留的問題跟台北一樣大喔?
那前一陣子到底柯文哲批准要快還的部分是什麼呢?
新聞有仔細看的話,根本都有提到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4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