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洪仲丘案算是破壞台灣軍法嗎?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4-07 00:24:49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推 rx178mk2: 查我們的是憲兵士官長@@ 04/06 20:43
: 推 rx178mk2: 還有我不懂洪為何那麼堅持帶照相手機進營區,跟自己過 04/06 20:44
: → rx178mk2: 不去嗎? 04/06 20:44
其實這個非常麻煩
因為如果在大門外查,就是歸營的時候門口弄堆桌子大家排隊檢查
因為你不是在大門內被查到,按照法律你只是攜帶手機,這是合法
的,不能因為你攜帶就懲罰你,軍方都是說這就是違禁品要罰,但
這是違法和錯誤要被關的
你只有在通過大門那條線之後,被查到才算是違法,可是大門衛哨
通常會沒有檢查直接讓你進去給後面查,依法這算是失職,還是要
被關,而因為是衛哨同意你到後面檢查,所以就算查到還是不違法
因為這是直行勤務時的變通做法,變相暫時把營區那條線往內調而

所以憲兵只能說要嘛你給他們保管手機,要嘛你不能進營區,裡面
只能用逾期歸營處理
而憲兵查也有問題,他只是有司法警察身份,就像一般警察一樣,
不能隨意檢查你的私人物品,除非有搜索票,一票一案,軍檢官不
可能開那麼多張,因此像部隊裡面以前搞的大地震那些,全部都要
被關
而洪案按照我們看到的東西,其實他根本不能被罰,軍方在遮掩的
是這個,因為抓這個後面牽可不是像現在這樣判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07 00:26:00
哪有這種事 你知不知道營區有保安官 通訊官會查這種東西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4-07 00:32:00
像在機棚開家族聚會的保安官嗎?
作者: rx178mk2 (..............)   2015-04-07 00:36:00
你以為保安官通訊官平日閒閒沒事做喔= =?簡單來說不要帶就沒事了 要帶就不要怕被抓 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07 00:57:00
錯了 這只是有瑕玼而行 而行正處理分有瑕玼補正即可
作者: rx178mk2 (..............)   2015-04-07 01:01:00
你講的意思是洪可以帶照相手機進去?在哪個法律上違法?軍法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07 01:04:00
更正:行政處分有瑕玼補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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