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reDown: 那你到底要表達什麼 不用本省人是因為省籍歧視? 04/07 13:12
→ CoreDown: 還是省籍歧視會影響台灣人材數量? 04/07 13:13
→ CoreDown: 麻煩你為你的看法做個結論好嗎 話題轉來轉去討論點在哪? 04/07 13:14
如果你這麼想討戰,那我大概花點時間再跟閣下戰一下。
我從你的引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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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GOOGLE"日治與國治政權交替前後台籍法律人之研究"
這還只是讀法律的而已
當時日本就有高等文官特考 是台灣人從政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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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的劉恆妏的文章,就有這方面的資料。請看第八頁。在那裡寫得很清楚,從
1918年到1943年間,台籍留日學生通過「行政科」考試,取得高等行政官資格的人,
前後一共36人,其中22人同時也考上「司法科」。除此之外,第三頁則提到台北帝大
文政學部15年來一共40名台籍「政學科」畢業生。
如果你要找所謂台籍「行政人才」,基本上名單大概就是這36人,加上台北不確定
有沒有通過考試的40人,如此而已。這個數量是二十五年來累積的總和,請稍微記住
這一點。文章中另外提到一批留學中國的台籍人士,這些人則被劃上「半山」的標籤
,作者舉的例子是謝東閔(頁5),我想各位應該沒有把這些「半山」算成台籍行政人
才吧。
然後:
1.文中第七頁透過另一個管道追蹤這些通過高等文官考試的人,有10人曾任理事官、
郡守等行政官吏;
2.第10頁附註則說,36個通過行政科考試的台籍人士,總共19名選擇成為文官。
這篇文章背後的附錄裡,有這些人的名單,有興趣可以自己查看看這些人的資歷。
你會發現很多人最後還是走到法律工作上。例如1878年出生的賴雨若,雖然普通文官
考試通過,最後還是回頭讀法學,成為台灣的第一個法學碩士。吳伯雄伯父,二二八
受難者吳鴻麒也是普通文官考試合格之後,回頭去讀法學、畢業之後當起律師。
換言之,在日本統治時期,大部分所謂「行政人才」,都轉向成為「法律人才」。
劉這一篇文章討論了不少國民黨起用台籍「法律人才」來順利接收各級法院,但這樣
的情況,可以在司法體系上實行,但沒辦法應用到行政體系上:雙方數量真的差太多
了。
少數幾個可以看到的例子:
日治時期 戰後 備註
林迅屏 新竹州竹南及東石郡守, 公賣局煙草公司專賣 二二八事件受難者
課長、施政官,派赴印尼 委員課長
林益謙 總督府財務局金融課長, 不詳
台南曾文郡守,派赴印尼
蔡章麟 大阪高等裁判所候補判事 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法 第一位台籍大法官
,大阪地方裁判所所長 制委員會委員
張水蒼 殖產局商政科 台中縣建設局長、台
北市政府參事、省府
農林廳畜牧科長
黃百祿 (辯護士) 過渡時期台南市長、 黃睿覲之父
台南市參議會議長
李燧煤 日本貴族院 不詳
黃啟瑞 (辯護士) 監察院審計部協審 台北市長、國民黨中
評委、中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