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前其實可以先讀法律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我國法律, 最低的完全行為能力人系刑法之規定, 也就是18歲
另外, 考取駕駛執照最低年齡也是18歲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ustknow/moto
從而可知於我國法律中所認定, 最低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年齡就是18歲
======== 認真文分隔線 ========
幹!! 16 歲? 12歲? 幹嘛不讓無行為能力人都能投票???
那就high了啊...嬰兒. 瘋子, 通通來投票
不爽還可以在投票所放火ˋ拉屎
嬰兒還可以乾脆把選票吃了...爽啦!!
快穿褲子吧.....都快半年了, 會感冒咧......................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 引述《Uizmp (黑袍法師)》之銘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08/588886/
: : 立院初審通過 公投投票年齡降至18歲
: : 2015年04月08日16:50
: : (新增:審查會中官員及立委說法)
: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開始逐條審查《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稍早通過
: : 親民黨團、台聯黨團提出的修正案,將公民投票年齡由現行20歲,降至18歲。其他
: : 條文目前仍在審查中。
: : 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表示,把公投投票年齡由20歲降至18歲的立意良善,政院不反
: : 對,但因目前朝野也在討論修憲把公職選舉投票年齡降至18歲,是否修法與修憲一
: : 起配合,尊重立院意見。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問簡:「你贊成?」簡說:「我不反對
: : 。」
: : 鄭麗君呼籲,投票年齡若降至18歲,投票人數會增加,所以《公投法》中的相關門
: : 檻設計難度會變更高,要配套一併修正。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則說,他迎合時代潮流
: : ,也支持把公投年齡降至18歲,但公民權應有一致性,其他滿18歲就代表成年的相
: : 關修法也要一併推動。(黃揚明/台北報導)
: : 發稿:16:41
: : 更新:15:50
: : ==
: : 1. 不意外的將會在投票前看到一堆被父母扣押身分證的求救文了
: : 2. 投票人數增加和門檻設計難度的關係是.....
: : 因為年輕人投票率過低所以 50% 更難達到了嗎?
: 乾脆開放到16歲啊。
: 開放到18歲。
: 高三才能參與民主。
: 高一為何不能投票???
: 所以應該開放16歲有投票權。
: 同樣的理由開放18歲。
: 沒道理擋16歲。
: 甚至我認為可以的話應該開放到12歲。
: 理由,既然18歲可以,為何12歲不行???
: 大家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