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捷意外/李富城痛批工安疏失:綠色執政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4-11 01:07:33
※ 引述《jordan621 (bonbon)》之銘言:
: 不可原諒的工安疏失,台中市工安單位的怠忽職守,因該移送法辨,台中市長應辭職謝罪
: 一,施工時間不對,下班尖鋒時間
: 二,沒有人車管制,
: 三,這就叫偷工,
: 四,現場沒有公職人員
: 綠色執政,災難開始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862&PageGroupID=6
: 承包商是台中市政府嗎? 本來就不關台中的事
: 蛆蛆崩潰了5個月 還在語無倫次阿
和承包商沒關係
他這個文章沒講錯,案照勞安法規定,承包商、業主等只要發生工安意外都有責任
並不是說只有承包商有責任
業主==>發包==>承包商(大包)==>下包==>承包商(小包)==>工人
按照一般廠商還有民眾的思考,如果發生意外工人死亡,應該是只有小包有責任
大包和業主沒有責任,但實際上不是的
實際上小包責任比較稍微大一點,但是業主有注意勞工安全的責任,也就是監督
包商有沒有確實做好,承包商也是一樣有沒有作他該作的事情
在本案來說,就是交通管制、勤前教育、事前勞動安全宣導、現場人員督導等等
因為很多承包他的公司沒那麼大,所以他可能只承包其中一項,其他公司承包其
他項目,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由第三方比如業主來負責督導
不過實際上,很多承包都會亂來,所以業主台中市政府和承包的北捷,都有相關
責任,倒楣的話有人又要被關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4-11 01:08:00
柯屁10成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1 01:09:00
奇文共享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4-11 01:10:00
所以.老胡和馬冏難道不用負責嗎~~blabla.. 以下省略
作者: sopi   2015-04-11 01:11:00
業主也有事? 看來我得照三餐去查裝潢師傅的進度惹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4-11 02:36:00
業主是台北市捷運局喔 XD主辦(代辦)是捷運局 實際承包這個標的是遠揚營造但台中市交通局的責任(應審核交維計畫)也跑不掉就像五楊高架後來由國工局代辦 業主是國工局,但經費是高公局給的,做完之後給高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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